公共聚集场所紧急疏散预案一、总则第一条:为预防和及时处置公共聚集场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提高学校对突发安全事故的预防能力、快速反应的处置能力和协调水平,维护国家财产和全体教职工、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部门、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预案。第二条:本预案主要指发生在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事故的处置和快速反应及如何逃生、如何有效保护生命、保护公私财物及如何善后的具体办法。对领公共聚集场所紧急疏散的导学校消防安全紧急情况预防处置和组织协调,检查监督、宣传教育、后勤保障和具体措施,应对方案的制定与实施。二、消防安全紧急情况的预防第三条: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公共聚集场所紧急疏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发生在公共聚集场所突发事件迅速处置工作,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及时、措施合理、保障安全稳定。第四条: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根据本预案,学校添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和设备;确定校内的有关处室、年级及班主任的应急处置机动队伍。实施首遇责任制,部门责任制,互相协调,各负其责。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