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北京市公共场所卫生许 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提升审批效率,优化审批服务,转变政府职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 2018 35 号)关于全面推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 2018 27 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是指申请人依法 提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卫生 计生 行政部门一次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审批机关当场作出卫生行政
2、许可决定并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审批方式。 第三条 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 办 和延续; 第五条 申请人选择告知承诺方式申请新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新 办 ); (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新办); (三)工商营业执照或者 其他主体资格凭证;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还需提供 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五) 所申办 公共场所 的 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 2 - (六)公共场所卫生管
3、理制度 ; (七)所申办 公共场所一年内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出具检测或评价报告的机构应为具备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公共场所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 八 )经营场所属于地下空间的需提供普通地下室使用备案证明; 第六条 申请人签订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 书并提交 本办法 第五条所述材料后,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场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并于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 7 日内送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 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现场指导服务与监督 工作。 第七条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申请延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经营者
4、,应当在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 30日前, 向 所在 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延续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延续) ; (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延续); (三)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凭 证;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还需提供 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五) 所申办 公共场所一年内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出具检测或评价报告的机构应为具备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公共场所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六) 经营场所属于地下空间的需提供普通地下室使用备案证
5、明; 第八条 申请人签订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并提交 本办法 第 七 条所述材料后,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场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并于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 7 日内送达 公共场所卫- 3 - 生许可证。同时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现场指导服务 与监督 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沿用原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证号,批准日期为准予延续日期,在该日期后打印 “延续 ”字样。 第九条 申请人通过告知承诺制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要诚信守诺,按照告知承诺的内容达到审批条件后再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条 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 2个月内,对被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 监督 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
6、承诺内容不符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 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 作出 撤销行政 许可 决定。未达到审批条件而继续经营的,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第十一条 各区卫生计 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公共场所卫生诚信档案。申请人通过告知承诺制取得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被撤销后,将记入诚信档案 ,并向相关部门通报申请人失信情况 。该申请人在一年内再次提出许可申请时,将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卫生行政许可方式。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 1.北京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新办) 2.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 3.北京市公共场 所卫生
7、许可证申请表(延续) 4.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延续) - 4 - 附件 1: 北京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新办) 名 称 地 址 电 话 邮 编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制 - 5 - 申请人 须知 一、申请人须提供下列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凭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原件) (四)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原件) ( 五 ) 所申办公共场所一年内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复印件) ;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8、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复印件);出具检测或评价报告的机构应为具备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公共场所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六 )经营场所属 于地下空间的需提供普通地下室使用备案证明(复印件); - 6 - 申请人承诺 本申请人承诺本申请表中申报的内容及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本申请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章) : - 7 - 年 月 日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基本情况 申请人名称 经营地址 所属街道(镇) 主管部门 /上级部门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经营总面积 (m2) 经办人 姓名 联系电话 经 营 范 围 ( 1)宾馆( )、旅店( )、招待所
9、( ) ( 2)公共浴室( )、理发店( )、美容店( ) ( 3)影剧院( )、录像厅(室)( )、游艺厅(室)( )、舞厅(包括卡拉 OK 歌厅)( )、音乐厅( ) ( 4)游泳场(馆)( ) ( 5)展览馆( )、博物馆( )、美术馆( )、图书馆( ) ( 6)商场(店)( )、书店( ) ( 7)候车(机、船)室( ) 备 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 : 年 月 日 - 8 -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设施情况 空调类型 集中式空调系统 半集中式空调系统 局部式空调系统 饮用水类别 集中式供水(市政直供 /自备井) 二次供水(有 /无) 公共用具 公共用具种类: 清洗方式: 自行
10、清洗: 外送清洗:外送单位名称: 其它方式: 消毒方式: 物理消毒:煮沸( ) 蒸汽( ) 紫外线( ) 红外线( ) 臭氧( ) 化学消毒:药物名称: 其他方式: 使用一次性用具种类: 填写申请书一律使用钢笔、水笔,填写的内容应完整、清晰、准确,涂改处应盖章或签名。 - 9 - 附 2: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 年第 号 申请人: (自然人) 姓 名: 证件类型: 证号: 联系方式: (法人) 单位名称: 证件类 型: 证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姓 名: 证件类型: 编号: 联系方式: 行政审批机关: 区卫生
11、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 - 10 - 行政审批机关的告知 按照北京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本行政审批机关就行政审批事项告知如下: 一、审批依据 本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4.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 201835 号) 二、法定条件 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批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 1.经营场所选址、内部布局及卫生设施的 设置应符合上述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
12、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3.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4.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应当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三、应当提交的材料 根据审批依据和法定条件,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批准,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 材料: (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新 办 ); (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新办); (三)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凭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