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业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制度 1989年1月25日,化工部为了搞好企业的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促进化学工业的发展,根据化学工业设备动力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化学工业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制度由以下制度组成:一、设备动力管理责任制度二、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三、设备计划检修管理制度四、设备密封管理制度五、设备技术基础工作管理制度六、设备润滑管理制度七、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制度八、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九、设备检查评级管理制度十、设备事故管理制度十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十二、仪器、仪表管理制度十三、起重机械管理制度十四、备品配件管理制度十五、机械加工管理制度十六、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管理制度十七、供排水管理制度十八、供用电管理制度十九、供用汽水管理制度附录一、 设备动力管理责任制度为加强企业对设备动力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实行综合管理,明确各有关部门和设备动力部门的职责范围,特制定本制度。(一)企业厂长(经理)的主要职责1对全厂设备动力工作负全面责任。在任期内全面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