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煤动力201050号卧龙湖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矿井下电气管理,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矿井下电气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请认真遵照执行。一、管理机构成立以机电矿长为组长的电气管理领导小组,各单位指定一名副部长负责该单位的井下电气管理工作。动力物资保障部应有一名副部长分管井下电气工作,并有电气工程师或电气技术员专门负责井下电气工作,动力物资保障电管队具体负责全矿井下电气管理工作。 二、职责范围(一)、电管队职责和权力1、在部长、主管的领导下,负责全矿井下电气管理日常工作。2、定期和不定期参加井下电气检查,并负责检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对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以业务联系单的形式限期责任单位整改。3、负责防爆电器设备防爆合格证的统一管理,做好入井防爆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验收、检验、贴证工作,定期对防爆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复审、检验工作。4、负责新采区和新系统的供电设计及审查。5、负责绘制全矿井下供电系统图和井下电器设备布置图。6、负责全矿井下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