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条 为维护我县农村信用社(分社)营业网点正常经营秩序,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预防或减少服务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根据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指引和省市联社有关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处理预案。第二条服务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原则。处置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坚持依法、快速、高效、稳妥的原则;应严格遵守保密法规,不得泄漏;应按照统一指挥、措施得力,政府协调、部门联动的原则组织实施,应按照自身的权限和职责各司其职,服从指挥;应按照属地为主、明确责任,信息共享、维护稳定的原则开展处置,应统一认识,顾全大局,科学决策,依法处置。 第三条 服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县联社社成立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理事长任组长,主任、监事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为班子其他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由监事长兼任主任。负责对辖内农信社服务突发事件的处置进行引导、协调、督促,并做好辖内农信社应急处理信息交流等服务工作。 (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