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兰考县许河乡村室新建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 招标编号: 兰财采字谈 -2018-40 施工标段 采 购 人: 兰考县许河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 八 年 十二 月 兰考县许河乡村室新建工程 竞争性谈 判文件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第 1 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 2 第一部分 谈判须知及前附表 . 4 一、总 则 . 5 二、谈 判 文 件 . 5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 6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7 五、谈判和确定 . 7 六、授予合同 . 8 七、其他 . 9 第三部分 项目概况 . 10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 11 第
2、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 12 1、响 应 函 . 15 2、响应函附录 . 16 3、法人代表授权 书 . 17 4、谈判保证金 . 18 5、投标预算书 . 19 6、施工组织设计 . 20 7、项目管理机构 . 25 8、资格审查资料 . 27 9、响应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 29兰考县许河乡村室新建工程 竞争性谈 判文件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第 2 页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兰考县许河乡村室新建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兰考县许河乡村室新建工程 已批准建设,采购编号: 兰财采字谈 -2018-40,建设资金为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3、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兰 考县许河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对本项目进行 竞争性谈判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兰考县许河乡村室新建工程 招标编号: 兰财采字谈 -2018-40 资金规模:总投资金额约 303 万元 建设地点:兰考县境内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2 个标段,其中 1 个施工标段, 1 个监理标段 1 标段 主要内容为 兰考县许河乡村室新建工程 施工 2 标段 主要内容为 兰考县许河乡村室新建工程 施工及质保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 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响应 人须具有独立法
4、人资格及有 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施工标段 响应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施工 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监理标段 响应人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响应人 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 本项目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 2018 年 12 月 20 日 - 2018 年 12
5、 月 26 日 23: 59 2、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该项目实施网上报名、出售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报名前须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企业注册”并办理 CA。具体备案参考中心网站 ()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下关于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中介服务机构办理入库登记的通知中的( 04 关于实行投标人信息库管理的通知)和关于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中介服务机构办理 CA 的通 知。潜在投标人报名、下载招标文件需通过 CA 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 /供应商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注:投标文件递交时,现场收取招标文件费,现金 500 元 /份(售后不退)。 3、投标截止时
6、间前需向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将转账凭证(或银行电子回执单)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具体缴纳及退还方式请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首页公告投标保证金缴纳线上系统正式启用通知或直接登录 http: / 备注:各潜在 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带有系统自动生成二维码的保证金缴纳回执单(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 投标保证金金额: 施工标段 人民币 3 万元整 监理标段 人民币 500 元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1 月 3 日 14: 00 ,地点为兰考县公共兰考县许
7、河乡村室新建工程 竞争性谈 判文件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第 3 页 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兰考县裕禄大道 170 号院内西 4 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 采购与招标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兰考县纪委监察局 联系电话: 0371-26992781 招 标 人: 兰考县许河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金先生 联系电话: 13608608801 地 址: 兰考县许河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
8、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胡先生 联系电话: 13460692777 地 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王鼎禧座 1 号楼 401 室 兰考县许河乡村室新建工程 竞争性谈 判文件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第 4 页 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 兰考县许河乡村室新建工程 计划工期 : 45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 格 2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4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 60 天(日历天) 5 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文档 1 份 6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 3 万 元整 投标截止时间前需向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将转账凭证(或银行电
9、子回执单)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具体缴纳及退还方式请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首页公告投标保证金缴纳线上系统正式启用通知或直接登录 http:/ 7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 年 1 月 3 日 14: 00 (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兰考县裕禄大道 170 号院内西 4 楼) 8 谈判时间: 2019 年 1 月 3 日 14: 00 (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 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兰考县裕禄大道 170 号院内西 4 楼) 9 采购人: 兰考县许河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金先生 联系电话: 13608608801 10 代
10、理机构: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 有限公司 联系人: 胡先生 联系电话: 13460692777 11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响应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施工 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 专业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合同价款 5%的合同履约担保金,从中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 13 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3000300 元
11、。 14 代理服务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价格 ( 2002) 1980 号和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2003/09/15文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确认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注: 1、证书及资料开标时同响应文件一次性递交,所有原件应全部密封到一个包装袋内,并逐项列明原件内容清单,注明响应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2、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带有系统自动生成二维码的保证金缴纳回执 单(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 兰考县许河乡村室新建工程 竞争性谈 判文件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第 5 页 一
12、、总 则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兰考县许河乡村室新建工程 1.2.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3.招标内容: 兰考县许河乡村室新建工程 1.4.质量要求:合格 1.5.本次采购形式为竞争性谈判 2、 费用 响应人承担其谈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担任何责任。 3、 定义及解释 3.1 采购内容:系指响应人按谈判文件规定而提供的服务。 3.2 采购人: 兰考县许河乡人民政府 。 3.3 响应人:是指响应谈判、参加谈判竞争的法人单位。 3.4 谈判小组: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的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谈判活动工作的临时机
13、构。 3.5 日期:指公历日。 3.6 谈判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或印刷的通讯,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 4、 合格的响应人 详见前附表。 二、谈 判 文 件 5、 谈判文件的组成 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及谈判须知第 7 条款内容发出的补充文件。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部分 项目概况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 格式 谈判人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条款内容、格式、表格和所涉及的相关规范。如果响应人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资料的,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文件不被接受,其后果
14、由响应人自己负责。 6、 谈判文件的澄清 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响应人应在领取谈判文件后及时将需要澄清及答疑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企业公章按谈判须知前附表中的联系方式提交到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将对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予以答复。代理机构将答复发给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包括对要求澄清问题的说明,但不指 明问题来源)。 7、 谈判文件的修政 7.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的任何时间,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代理机构可以用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正谈判文件。该补充文件将是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分。 7.2 补充文件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谈判文件收受人应以书面形式回复代理机构确认收到每一份补充文件。 7.3 为使响
15、应人有足够时间按修正的谈判文件准备响应文件,采购人可以酌情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 7.4 当谈判文件、补充(答疑)通知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兰考县许河乡村室新建工程 竞争性谈 判文件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第 6 页 三、响应文件的编 制 8、 一般说明 8.1 语言 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8.2 计量 在响应文件中以及所有响应人与代理机构往来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和规格说明都必须用公制标准表示。 9、响应人响应文件 1) 响应函 2) 响应函附录 3) 法人代表授权书
16、4) 谈判保证金证明 5) 投标预算书 6) 施工组织设计 7) 项目管理机构 8) 资格审查资料 9) 响应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10、报价 10.1 本项目设有最高控制价,响应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10.2 响应人应根据控制价自主报 价,分二次报价:第一次报价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报价格式(报价格式见附表)填报,第二次报价在谈判中填报,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10.3 在开标一览表中填写工程施工的总报价(总报价中包含:人工、材料、机械、保险费、税金等各项费用); 10.4 如响应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
17、,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0.5 响应人的报价包含工程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施 工过程中的损耗等服务费总报价;(安装过程中的损耗率响应人自行考虑); 10.6 全部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11、响应人服务承诺 11.1 其他优惠承诺 12、谈判保证金 12.1 响应人应提供人民币谈判保证金,具体提交方式详见前附表。保证金的有效支付凭证是谈判一个组成部分。 12.2 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供保证金的供应商,将不予参与谈判。 12.3 未被定为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确定供应商后, 5
18、个工作日内退还。 12.4 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 a、在有效期内,响应人自行撤销投标; b、响应人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签订合同。 C、中标后无合理条件放弃中标的。 13、响应文件有效期 13.1 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开始计算。响应文件在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日历天内保持有效; 兰考县许河乡村室新建工程 竞争性谈 判文件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第 7 页 13.2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响应人将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响应人的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期的响应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14、响应文件的格式和签署 1
19、4.1 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壹份; 14.2 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 本为准; 14.3 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密封:响应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电子文档全部密封在同一个包封内; 15.2.标记:包封上须写明 项目名称: 响应人名称,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注明: 年 月 日 时 分 (北京时间)以前不得启封 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按上述要求密封和标记,代理机构将不予 接受。 1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6.1 响应文
20、件递交截止时间见前附表。响应人须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谈判现场; 16.2 招标人可以根据发出谈判补充说明文件并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期限。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响应人在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 16.3 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期限之后,响应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五、谈判和确定 17.一般说明 17.1 本次谈判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响应人须派授权代表携带法人 授权委托书 ( 原件 ) 和身份证 ( 原件 ) 参加会议; 17.2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
21、1)未按谈判文件规定递交谈判保证金的; ( 2)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18.谈判会议程序 18.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宣布谈判会开始; 18.2 公布谈判纪律; 18.3 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18.4 谈判顺序:抽签确定谈判顺序; 18.5 谈判(招标人将对谈判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注:除第二轮或依次追加轮次的报价公开外,其余均为保密性谈判。 19.谈判程序 19.1 成立谈判小组。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谈判小组成员为 3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商务及技术类社会专家 2 人,谈判专家在谈判前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9.2 审查谈判文件。由谈判小组根
22、据招标人要求最终确定谈判内容; 19.3 在与响应人谈判之前,谈判小组将根据本谈判文件规定首先审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兰考县许河乡村室新建工程 竞争性谈 判文件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第 8 页 了谈判文件的要求; 19.4 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未响应谈判文件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19.5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谈判小组按废标处理 : (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 2)无单位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
23、,或不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的; ( 4)响应人未提交谈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 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 6)响应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7)经谈判小组认定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19.6 响应文件的澄清 谈判委员会可以要求响应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不得超出响应文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的要求和响应人的答复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响应人的答复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9.7 谈判程序 ( 1) 首先由谈判小组成员根据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24、确定入选谈判的响应人名单; ( 2) 其次对入选谈判的响应人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有异议时可以要求响应人进行澄清); ( 3) 对入选响应人的报价进行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 ( 4) 谈判小组根据响应人最终报价(如果最终最低报价有相同者,相同人则 进行第三次或更多次的报价)按最终报价从低至高的顺序推荐 2 名成交候选人,并写出成交候选报告,谈判小组集体签字。 注:所有参加第二次谈判(最终)的响应人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函,最后进行公开宣标; 19.8 谈判小组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响应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及服务水平进行评定并与响应人进行充分谈判: ( 1)所投工程的价格;
25、( 2)提供的证明文件齐全:响应人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齐全有效; ( 3)所投工程是否品质合格、项目管理班子配备合理、施工组织设计合理、价格合理。 20.谈判结果的公示 20.1 谈判小组 应当在谈判结束后将谈判工作报告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谈判工作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工作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 20.2 谈判结束后,谈判结果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公示,公示期为 三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疑议以后招标人按照谈判工作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 20.3 响应人若对谈
26、判结果有疑问,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 20 号令规定的程序进行投诉和质疑,但须对投诉和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 担责任。 六、授予合同 21.合同授予 21.1 本合同将授予经过谈判小组推荐并经招标人确认的成交人; 21.2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保留对合同的范围和数量予以增减的权力。 22.成交通知 22.1 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由招标人签发成交通知书; 兰考县许河乡村室新建工程 竞争性谈 判文件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第 9 页 22.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2.3 若响应人未能或拒绝按本文件中签订合同的规定签订合同,招标人可以根据推荐次序另选成交人。对未成交的响应人,
27、不作任何未成交原因的解释,所有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23.履约保证金:详见谈判文件前附表。 24.签订合同 24.1 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 3 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具体的合同条款待甲乙双方商定; 24.2 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产生的谈判记录及承诺等均作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4.3 如果成交人不按其响应文件承诺、谈判文件和谈判期间的承诺签订合同,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没收其谈判保证金并另行选择供应商。 七、其他 25.依照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及国发改办价格( 2003) 857 号文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确认书时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26.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7.本谈 判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