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景观设计合同协议书 (合同编号:绿字)甲方:绿洲地产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南海市林业勘察设计院本合同协议书由绿洲地产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与南海市林业勘察设计院(以下简称设计人)于2009年11月 23日商定并签署。鉴于发包人对南海市天鹅湾山水园林景观设计进行招标投标工作,并通过2009年11月 16日的中标通知书接受了设计人以人民币大写:肆拾陆万柒仟元(小写: .00元)为南海市天鹅湾山水园林景观设计所做的报价,双方达成如下条款:一、下列文件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 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谈判、评审和合同签订期间的澄清文件,如果有); (2) 中标通知书;(3) 合同条款;(4) 投标文件;(5) 招标文件(含招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如果有);(6) 设计任务与技术要求、设计规范;(7) 经评审的设计工作大纲;(8) 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二、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含义不清或互相矛盾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同一顺序的则以时间在后的为准。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