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一、总 则(一)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二)本标准所称园林景观设计是指:风景资源的评价、保护和风景区的设计;城市绿地系统、园林绿地、景园景点、城市景观环境、景观照明的设计;园林植物、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园林种植的设计。二、 标 准(一)甲级1、 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3)近二年内完成级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5项,或级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3项。2、技术条件(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8年从事园林景观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过级及以上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3项,其中级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符合“配备表”中的规定。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级及以上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级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