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安县千唐志斋博物馆绿化及景观提升工程设计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洛新交易【 2017】 267 号 采 购 人:新安县千唐志斋博物馆 采购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二 0 一七年九月 新安县千唐志斋博物馆绿化及景观提升工程设计 1 目 录 前 附 表 . 2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函 . 5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 . 8 第三部分 谈判 须知 .10 第四部分 合 同 (样本 ) .20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21 新安县千唐志斋博物馆绿化及景观提升工程设计 2 前 附 表 序号 名 称 内 容 1 采购人 名 称:新安县千唐志斋博物馆 地 址:新安
2、县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13938836575 2 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话: 15290579743 0379-60898285 地址:洛阳市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天汇中心 1806 室 3 项目名称 新安县千唐志斋博物馆绿化及景观提升工程设计 4 采购编号 洛新政分采【 2017-09-1043】 洛新交易【 2017】 267 号 5 建设地点 新安县 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7 项目内容 新安县千唐志斋博物馆绿化及景观提升工程设计及造价咨询费用。 8 设计周期 10 个工作日 9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定的现行工程设计标准。
3、 10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条; 2、 具有有效经营范 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 持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具有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4、拟派项目负责人 应 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一级建筑师注册资格并提供投标人为其办理近半年的 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提供电子查询网页版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投标人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完成的合同额 5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一份,提供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 ; 6、 投标人须提交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
4、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7、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 2016 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近半年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 ; 新安县千唐志斋博物馆绿化及景观提升工程设计 3 11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不接受 1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3 分包 不允许 14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5 采购预备会 不召开 16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 日前,由供应商的被授权人提交书面材料(盖公章)。 17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 5
5、 日前,由供应商的被授权人提交书面材料(盖公章)。 18 投标有效期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 60天,有效期短于该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9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胶装),有目录、有页码。 20 响应文件密封要求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非透明文件袋或包装材料密封包装,外包装材料上注明项目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1 谈判保证金 一、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 二、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转至代理公司指定账户,转账时需备注该项目的项目名称。 户名:新安县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705027609200184477-000000003 开户行:工商银行新安
6、支行 保证金以到帐时间为准,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注: 投标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截止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入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到账时间为准), 开标时携带银行转账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交由代理公司到交易中心财务科核验保证金到账情况,如果投标人交纳保证金后,不能参与开标,应向代理公司及招标人出具书面放弃函,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保证金退还程序: 1、自中标通知书 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由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 2、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由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 3、保证金
7、退还至原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基本账户; 4、退款时请携带银行出具的交纳保证金单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是中标单位需出示书面合同原件; 5、同一单位或者个人不能代办其他单位保证金退还手续。 22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 不允许 新安县千唐志斋博物馆绿化及景观提升工程设计 4 23 响应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 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须分别密封包装,如遇多标段,应按标段分开包装。 本次采购不退还响应文件。 24 是否需要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需要。 以 U 盘形式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正本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8、以纸质版正本投标文件为准(也可以视项目情况或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25 响应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7 年 9 月 26 日 下 午 15: 10分 。逾期提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26 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 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27 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 本次 招标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按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 28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 5% 29 评审委员会 根据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 1 名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 3名组成。 30 其他 本次招标如有变更、答
9、疑或其他通知将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和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 新安县千唐志斋博物馆绿化及景观提升工程设计 5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函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 新安县千唐志斋博物馆委托,就 新安县千唐志斋博物馆绿化及景观提升工程设计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供应商参加。 一、 项目名称:新安县千唐志斋博物馆绿化及景观提升工程 二、采购编号: 洛新政分采【 2017-09-1043】 洛新交易【 2017】 267 号 三、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总投资 34.3 万元 四、谈判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内容:新安县千唐志斋博物馆绿化及景观提升工程设计及造价咨
10、询费用。 项目概况:千唐志斋博物馆景观及绿化提升工程,总规划设计面积月 5.56万平方米。 . 项目包括:博物馆园外部分: 1)入 景区道路及路侧挡墙; 2)公交站; 3)南广场及停车场; 4)南广场沿街立面改造; 5)公共厕所; 6)道路沿途绿化; 7)集贸市场。 五、设计周期: 10 个工作日 六、 政府采购政策: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优先中小微(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七、合格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条; 2、 具有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11、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 持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资 质并具有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4、拟派项目负责人 应 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一级建筑师注册资格并提供投标人为其办理近半年的 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提供电子查询网页版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投标人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完成的合同额 50 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一份,提供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 ; 6、 投标人须提交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新安县千唐志
12、斋博物馆绿化及景观提升工程设计 6 行行贿犯罪档案 查询); 7、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 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近半年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 ;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资格后审的内容详见谈判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按无效标处理 。 八、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时间: 2017 年 9月 20 日至 2017年 9 月 22 日 18:00 前; 2、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本次招标(采购)通过新安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选择“证书 K
13、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0379-69921072, 63922311)。谈判文件 300 元 /份,售后不退。 九、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谈判 开启时间 : 2017年 9 月 26 日下午 15: 10 分 。 十、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及开启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十一、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十二、
14、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 购 人:新安县千唐志斋博物馆 地 址:新安县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13938836575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15290579743 0379-60898285 邮 箱: 地 址:洛阳市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天汇中心 1806室 十四、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 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新安县千唐志斋博物馆绿化及景观提升工程设计 7 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安县千唐志
15、斋博物馆绿化及景观提升工程设计 8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是 新安县千唐志斋博物馆绿化及景观提升工程设计 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采购控制价 34.3万 元。 一、项目内容: 新安县千唐志斋博物馆绿化及景观提升工程设计及造 价咨询费用。 二、项目概况: 千唐志斋博物馆景观及绿化提升工程,总规划设计面积月 5.56 万平方米。 项目包括:博物馆园外部分: 1)入景区道路及路侧挡墙; 2)公交站; 3)南广场及停车场; 4)南广场沿街立面改造; 5)公共厕所; 6)道路沿途绿化; 7)集贸市场。 三、设计要求: 本设计必须由中标单位中具有设计能力的专业人员完成,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16、 四、采购项目要求 1、 供应商资格要求见前附表 第 10 条。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 后服务,并在过去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 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4、供应商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部颁标准或本谈判文件规定标准的全新产品。 5、 谈判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谈判报价包括含前期调研、规划编制、咨询及成果交付、方案评
17、审、电子文档等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中标人的中标价包含所提交成果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 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6、谈判报价应以人民币为单位。供应商对本项目只允许有一种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报价的谈判。 7、合同签订: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 8、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 设计 周期:见前附表第 8 条。超出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制周期的谈判将不被接受。 10、履约验收:采购人按采购合同及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验收成果。 11、 付款方式:由采购人付款,合同签订后 编制初步设计文本并送审 后 支付至合同价的 新安县千唐志斋博物馆绿化及景观提升工程设计 9 30%;提交 施工图设计
18、成果后支付至合同价的 60%;设计 成果经国家 相关单位 评审通过后支付至合 同价款的 95%;剩余合同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提交最终成果 6 个月后支付。 12、供应商必须对该项目进行完整谈判,否则其谈判将不被接受。 13、供应商需确保 设计 成果通过国家评审 。 14、响应有效期为响应截止日起 60 天。 15、合同由成交人和采购人签订。成交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 30 日内与 采购人 签订合同。 16、响应 文件 中不得包含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响应 文件 中也不得缺漏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将可能被视为无效响应。 17、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 理人参加开标仪式,随时接受谈判询问,并予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