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公安消防大队地震应急预案 地震灾害属于突发性、社会性、破坏性和连锁性极强的自然灾害,由于当今科学水平的局限,只能对某些类型的地震做出一定程度的短临预报。因此,及时、有效地做好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对减轻地震灾害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切实做好我县地震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确保一旦发生地震灾害时,公安消防部队能够快速反应、迅速出动,最大限度地抢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保护国家财产。根据临高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临高县地震与火山应急预案要求,现结合我大队人员、装备及救援能力实际,制定此预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海南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琼府办200561号文)以及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为依据,在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的统一指挥领导下,积极做好地震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一旦发生地震灾害事故,我队参战力量能够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确保地震应急救援任务能够圆满完成。二、领导小组在县地震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