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动能转换级人才引进扶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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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新旧动能转换市级人才引进扶持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实施 单位:日照市人才开发办公室 项目主管部门: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 1 月 1 新旧动能转换市级人才引进扶持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 1、立项背景: 2015年 7月,日照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 “突破园区、聚力招引 ”的实施意见(日发 2015 7号),提出自 2015年起,在全市持续深入开展 “突破园区、聚力招引 ”工作,举全市之力推进 “三招三引 ”(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招科引技)。 其中,招才引智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到 2017 年底,引进培育 50 个拥有独立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

2、的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 100 个能够突破关键技术、转化重大成果的高层次创新团队, 1000 名从事技术研发、产业升级、管理优化等创新活动的高层次创新人才。 2、立项依据: 2015年 9月,日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日照市人才引进政策等突破园区聚力招引工作配套文件的通知(日办发 2015 36号),提出:建立以用人单位为主,市、区县各级财政共同分担、社会力量广泛支持的多渠道、多层次招才引智投入机制。市政 府设立 新旧动能转换市级人才引进扶持专项 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引进人才的各种资助、补贴、奖励及管理服务,按照财政收入增长每年增长 10%。扶持所需资金,本意见没有明确说明的

3、,由市财政承担。 3、立项目的:深入落实 “人才兴市 ”战略,立足我市产业基2 础和未来发展定位,吸引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高校毕业生到我市进行持续创新创造;鼓励用人单位建设各类平台载体,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和承载力,提高单位科技水平;促进知名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在日照创办产学研基地、成果转化基地、合作发展研究中心;培养和造就高素质人才队伍,进一步激发 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二)项目预算 1、预算资金: 7000 万元。 2、分配依据: ( 1)对于我市各类用人单位和人才科技创新载体引进的掌握关键技术的创新人才 ,经申报认定后给与政策扶持资金。 ( 2)对于带资金、

4、带项目、带技术来我市与内资控股企业合作创(领)办或自主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创业人才或团队,经申报认定后给与政策扶持资金。 ( 3)对于以团队带头人为核心,团队协作为基础,有明确目标任务,依托内资控股企业的一定平台和项目,进行持续创新创造的人才群体,经申报认定后给与政策扶持资金。 ( 4) 对来我市就业或自主创业并首次在日照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的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的海外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博士后研究人员,按学历级别给与相应的生活、租房补贴和科研经费。 ( 5)新建国家级、省级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新建国家级、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研发机3 构;新批准设立的博士后

5、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新建国家级、省级、市级技师工作站;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示范单位)”称号的单位;知名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在日照创办的产学研基地 、成果转化基地、合作发展研究中心等,经申报认定后,给予资金奖励。 ( 6)主要用于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评审工作经费,外出招引高层次人才差旅费,承办各类招才引智推介会及区域性人才交流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及其他人才引进工作活动经费等。 3、计划目标: 2018年, 年内引进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25个、创新团队 45个、创新人才 420 名,引进院士 6人、千人计划专家 10人 ;推进各类平台

6、载体建设,组织各类招才引智活动,开展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评审工作。 4、项目资金来源: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门用于我市人才引进、培 养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三)项目计划实施内容 1、立项时间: 2018 年 1 月。 2、批复单位:中共日照市委、日照市人民政府。 3、具体内容: 新旧动能转换市级人才引进扶持 专项资金是指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门用于我市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 1)经认定的高层次创新人才的科研经费; 4 ( 2)经认定的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的创业启动资金; ( 3)经认定的高层次创新团队的资助资金; ( 4)符合条件的市本级高校毕业生 (

7、博士后)研究人员 补贴; ( 5)对新建人才平台载体的奖励; ( 6)经认定的市本 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带头人)的 管理服务经费 ; ( 7) 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评审及参加、举办招才引智活动费用; ( 8) 引进国外智力专项计划经费; ( 9) 海外引才工作站经费; ( 10) 2018国际人才周活动经费。 4、所在区域:日照市。 5、具体资金投向: ( 1) 整改合格的 2015 年度高层次创新人才、 2016 年度高层次创新人才第二批科研经费、 2017年度高层次创新人才第一批科研经费,合计 800 万元。 ( 2) 整改合格的 2015年度高层次创业团队创业启动资金、201

8、6年度高层次创业团队第二批创业启动资金 、 2017年度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第一批创业启动资金合计 1500 万元。 ( 3) 整改合格的 2015年度高层次创新团队资助资金、 2016年度高层次创新团队第二批资助资金、 2017 年度高层次创新团队第一批资助资金,合计 3060 万元。 5 ( 4) 全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站博士后一次性科研经费、市本级博士后生活补贴、市本级博士、硕士毕业生生活、房租(社保)补贴,合计 930万元。 ( 5)新建人才平台载体的奖励资金, 220万元 ; ( 6) 招才引智工作经费: 60万元。 6、计划完成时间: 2018 年 12月。 (四)项目组织 管理

9、 1、组织管理: 新旧动能转换市级人才引进扶持专项 资金由日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共同管理。 ( 1)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区县、园区和部门单位,制订年度招才引智工作目标计划;确定引进人才的层次和扶持标准;审核人才专项资金的使用和调整方案,研究解决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编制 新旧动能转换市级人才引进扶持专项 资金预算,配合市财政局对 新旧动能转换市级人才引进扶持专项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绩效管理等。 ( 2)市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会同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新旧动能转换市级人才引进扶持专项 资金年度预

10、算,分配下达年度 新旧动能转换市级人才引进扶持专项 资金;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 新旧动能转换市级人才引进扶持专项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绩效管理。 6 ( 3)区县、园区、部门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区县相关部门、单位是第一责任人,要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按照要求受理申请人才专项资金单位(或个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审核申请使用人才专项资金单位(或个人)的各项申报材料,提出初审意见,按照程序上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 时向入选者拨付资助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落实合同约定的配套条件,及时报告受资助人才(团队)的创新创业成就及其他重要情况,积极做好绩

11、效评价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2、实施流程:申请 新旧动能转换市级人才引进扶持 专项资金采用集中申报、常规审批和项目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 1)集中申报(适用于以下五类资金:经认定的高层次创新人才的科研经费;经认定的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的创业启动资金;经认定的高层次创新团队的资助资金;经认定的市本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带头人)的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对经认定的成功引荐高层次人才的组织或个人的奖励)。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发布人才专项资金申报通知; 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要求和属地原则向区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财政局报送项目申报书,市属企事业单位直接

12、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报送项目申 报书; 县级初审通过后,联合行文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7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对申报的项目进行集中审核,并组建由相关行业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认定;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现场考察; 结合现场考察情况,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根据有关规定提出项目资助意见,经市招才引智联席会议研究并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评审认定结果向社会公示 7天; 经 公示无异议的,由市财政局下达资金拨

13、付通知。 ( 2)常规审批(适用于以下两类资金:符合条件的市本级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购房补贴、房租(社保补贴);对新建人才平台载体的奖励)。 市本级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购房补贴、房租(社保补贴)按以下程序申领: 一是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是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三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审核意见,每个月底集中报市财政局。经批准后,由市财政局拨付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8 保障局; 四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月发放至申领人。 新建人才平台载体申领奖励资金,由平台载体所在单位提出申

14、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报市财政局下达资金拨付通知。 ( 3)项目申报(适用于以下两类资金:经认定的市本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带头人)的健康查体、健身等管理服务经费;赴海内外招聘高层次人才,举办或者承办国家、省、市组织的重要招才引智项目洽谈(推介)会、成果展示、国际及国内重要的区域性人才交流活动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人才引进工作的其他支出)。 由 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申请并附项目预算,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报市财政局审核后予以拨付。 3、管理制度 ( 1)支出管理 市财政局根据项目单位性质、预算管理级次以及用款进度办理预算下达和

15、资金拨付手续。项目单位属于市级人才专项资金全额负担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其中,经认定的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的创业启动资金和经认定的高层次创新团队的资助资金,由区县有关部门与企业签订项目进展、资金拨付及监管协议,创业项目按建设进度分两个阶段各按 50%拨付,创新项目按进展情况分两个年度各按 50%拨付。 9 人才专项资金结余由财政收回。对当年没有安排使用的结余,由财政结转作为下一年度专项资金来源安排;项目实施结束后结余的资金,财政部门予以收回。 受资助人在项目进行期间发生辞职、调离、患病等影响项目继续进行情况的,受资助人所在单位应在 30日内将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情况,

16、按照审批渠道,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进行书面报告,结余资金由市财政收回。 ( 2)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 新旧动能转换市级人才引进扶持专项 资金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绩效管理以企业经营状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以及财务管理情况等作为主要依据。市组织、人社部门按照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对资金预算、执行全过程实施绩效自评价,或由市财政部门组织绩效重点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或调整以后年度资金预算的主要依据。 受资助人所在单位应将人才专项资金纳入本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转让和挪用,并加强财务内部监督与检查,实行跟踪问效。 各区县、园区、部门单位应在认真监督检查的基础上,于每年 11 月底前,将本辖区或本部门单位人才专项资金年度综合使用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应对人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有重点的抽查,切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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