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文化产业学院本科学生实践报告撰写和教师批阅评分规范为了进一步规范本科学生实验报告撰写和教师实验(实习、实训)报告批阅、评分,提高实践教学的教学和管理水平,乃至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实验教学管理暂行办法、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本科学生实验报告书写和实验评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制定本规范。一、学生实验、实习和实训报告撰写要求1、根据人才培养计划要求,有实验学时、实习学时或实训学时的课程,均需完成相应的实验、实习和实训任务,同时撰写实验报告、实习报告和实训报告。2、实验、实习和实训报告格式见附件1(实验报告)和附件2(实习、实训报告);其中景观规划设计类(含色彩、素描、设计初步和各专项设计类等课程)课程实验报告用附件1(实验报告),并附上相应图件。3、实验报告包含实验目的、实验原理、实验内容、实验环境和器材、实验步骤、实验结果及总结分析等几个部分,学生根据课程性质和任课老师的要求完成相关内容的撰写。4、实习、实训报告包括前言、实践目的、实践环境、实践内容、实践结果、结论与讨论等几个部分,学生根据课程性质和任课老师的要求完成相关内容的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