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大学 -攀枝花市科技合作专项资金 项目计划任务书 立 项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承 担单位(双方盖章) : 项 目 负 责 人 (负责人 签字 ) : 归 口 部 门 : 起 止 年 限: 四川大学 -攀枝花市科技合作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2018年 12月 1 项目计划任务书填写和打印说明 1. 计划 任务书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 、 认真填写,表述明确。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 2. 项目计划任务书在项目立项通知下发后应及时填报,两周内完成。 3. 计划任务书的各个部分都必须填写,原则上不能有空白;确实无法填写的内容,请一律用 “ “表示
2、。 4. 计划任务书是项目经费拨付、中期检查、评估、验收的依据。计划任务书的内容可参照项目申报书填写,对于申请经费和立项经费相同的项目,计划任务书的相关内容原则上应与项目申报书的相关内容一致,各项任务 指标 原则上 不能更改,确需变更的要提出书面申请 并 说明理由报相关科 室同意后方可变更。 5. 计划任务书 通过下载 模板填写 ,不得更改模板内容 ,经承担单位、归口部门和 四川大学科学 技术发展研究院审核合格 后 ,最终打印。 6. 项目 负责人 将计划任务书打印 五 份纸质文档 (攀枝花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和四川大学科学 技术发展研究院 各 存档 一 份,归口部门一份、 双方 承担单位 各 一
3、份 ,需增加份数请与相关科室衔接) , A4 纸,左侧装订,不得加用塑料等额外装订材料。由承担单位 (四川大学校内为学院等二级单位) 和归口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 四川大学科学 技术发展研究院 科技 合作与技术转移部进行纸质文档审核签署。 7. 计划任务书是 四川大学 -攀枝花市科技合作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与项目承担各方的约束性文本,具有合同效力,其中 四川大学 -攀枝花市校地科技合作专项资 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甲方,项目承担单位为乙方,归口部门为丙方。计划任务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四川大学 -攀枝花市校地科技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保护。
4、项目承担单位情况(攀枝花企事业单位填写) 单位全称 单位地址 单位法人 职务 座机 、手机 项目联系人 职务 座机 、手机 联系人邮箱 职工 人数 企业 特征 成立 时间 注册 资本( 限 企业填写) 上 年度资产状况( 限 企业填写) 资产 总额 负债 总额 固定 资产原值 其中流动 负债 固定 资产净值 销售 收入总额 流动 资产 主营 业务 收入 所有 者权益总额 税后 利润总额 承担项目 单位 及其分工 单位全称 在项目中的分工 项目组总人数 按职称分类 按单位分类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其 它 总人数 其中:校院所方面人数 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攀枝花方)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
5、月 职 务 职 称 手 机 学历 (学位 ) 所学专业 从事专业 工作单位 项目中分工 四川大学学院所在本项目中的技术负责人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 务 职 称 手 机 学历 (学位 ) 所学专业 从事专业 工作单位 项目中分工 项目组其他主要研究人员及分工 姓 名 学 历 职 称 工作单位 任务分工 本项目概述 (限 300 字内) 1 一、项目主要研究、开发内容 (包括技术关键、试验方法、技术路线和工艺流程以及项目研究的创新点和内容等 ) 2 二、项目考核指标。 (科技项目研究主要考核:项目要取得的技术成果,如形成的新专利、新材料、新技术、新 工艺、 新产品、新装置、新平台等的名称、描
6、述及数量指标, 发表论文不 作为本项目 考核指标 ;上述技术成果要达到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指标;项目成果应用实施建立的中试线、示范基地、生产线、平台规模、水平等;要达到的主要经济或社 会、生态效益指标;其它可考核指标。软科学及社会发展课题主要考核研究报告的质量水平和社会效益。) 3 三、项目计划进度和阶段目标。 (叙述项目的进度安排和各阶段目标设置情况以及双方承担 单位及分工情况(包括研究、试制、试验各阶段的各单位的分工和任务等。) 4 四、项目经费来源、双方经费分配额度及各自经费支出概算 (经费单位:万元) (一 ) 专项资金 资助总额: 其 中 攀枝花 市 承担单位资助额度 川大承担单位资助
7、额度 第一次拨款 第一次拨款 (二 )经费来源: 专项资金 自筹资金 小 计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其它资金 (请注明来源) 1 攀枝花承担单 位 2 川大承担单位 合 计 (三 )经费支出:(备注:专项资金不预算 间接 费用) 序号 预算科目名称 小 计 专项资金 自筹经费 1 一、直接费用 2 1、设备费 3 ( 1)购置设备费 4 ( 2)试制设备费 5 ( 3)设备改造与租赁费 6 2、材料费 7 3、测试化验加工费 8 4、燃料动力费 9 5、差旅费、会议费、科技合作与交流费 10 6、出版 /文献 /信息传播 /知识产权事务费 11 7、劳务费 12 8、专家咨询费 13 9、 其他
8、支出 14 二、间接费用 15 现有仪器设备及项目场地;水、电、气、 暖消耗;绩效支出。 16 合 计 5 五、项目预期经济效 益 (经费单位:万元) 预期经 济效益(社科 类不填写 ) 年 新 增 生产能力 年新增产值 年新增利润 年新增税收 农民新增纯收入 (涉农项目填写) 社会效益 生态效益 六、协议条款 1、本计划任务书下达后,任务各方必须严格履行相应职责。 2、项目经费分两次拨付。管理方 (四川大学攀枝花市校地科技合作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甲方 )在任务书下达后 30 日内划拨批准经费的 70%(第一次拨款)到项目承担单位;在中期考核后视项目进展情况划拨 30%(第二次拨款
9、 )或终止、减拨资金额度。 3、在本任务书下达后,承担方(项目承担单位,简称乙方)应按照本任务书目标组织实施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接受甲方及其委托的归口管理部门(简称丙方)的监督、检查,按照规定向甲方报送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在本任务书到期后按时进行项目验收。 4、各方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无故中止任务。 5、甲方有权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乙方工作进行检查,如乙方未按本任务书规定进度实施项目,或未经甲方同意而不按照本任务书规定用途使用经费,甲方有权终止任务。 6、乙方应按照本任务书规 定如期完成项目投资计划和任务进度。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需改变项目计划,须书面报告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改变项目执行内容
10、。 7、乙方在项目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甲方对项目实施进程、经费用途的检查和监督,按要求编报项目执行情况报表并及时上报甲方。 8、乙方在任务到期完成一个月内,按时向甲方提出项目验收的书面申请,同时按要求提交验收申请表、经费决算单及相关材料。 9、本任务书未尽事宜,参照四川大学 -攀枝花市校地科技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6 七、任务书签约各方: 甲方: 四 川大学 -攀枝花市校地科技合作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签章) 负责人(签字 /章): 年 月 日 乙方(攀枝花企事业单位): (公章) 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章): 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承担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 /章): 户 名: 开户银行: 帐 号: 乙方(四川大学学院、所、中心): (公章) 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归口管理部门(丙方): (公章) 负责人(签字 /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