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课程课程改革是教育改革的核心。课程论教学是什么?(教什么、学什么)教学论如何教学?(如何教、如何学)一、课程的一般概念1、把课程用于教育科学的专业术语,始于英国教育家斯宾塞,作为教育科学的重要倡导者,他把课程解释为教学内容的系统组成。2、广义的课程是指为了实现学校培养目标而规定的所有学科的总和。3、在我国,课程具体表现为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和教科书。4、狭义的课程是指某一门 学科,如语文课程,数学课程。二、课程的分类课程类型是指课程的组织方式或指设计课程的种类。(1)根据课程制定者或管理层次,可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2)根据课程任务,可分为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研究型课程。(3)根据课程的组织核心,可分为学科课程、活动课程、综合课程。(4)根据课程的表现形式,可分为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1)根据课程制定者或管理层次,可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1、国家课程国家课程属于一级课程,是由国家专门机构开发的课程。它是由中央教育行政机构编制和审定的课程,其管理权属中央级教育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