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个人达标综合测评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具有竞争力和激励效应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机制,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德、智、体等全面发展,实现对人才培养质量的定量化、科学化评价和学生工作规范化管理,结合玉林师范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办法,特制定本考评细则。第二条 对学生个人达标综合考评包括德育、智育、体育三个方面的内容,其量化考评结果作为学生评优、评奖、毕业生择优推荐就业的依据。第三条 学生个人达标综合考评贯彻公开性、客观性、准确性原则,在平等的条件下,充分发挥民主,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力求全面、真实、公正地反映学生个人的行为表现。 第四条 凡数信学院正式学籍的本科生均适用本考评细则。第二章 学生个人达标综合考评第五条 学生个人达标综合考评根据德育、智育、体育三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按30%、50%、20%的比例进行折算,即:学生个人达标综合考评总分(德育综合分30)+(智育综合分50)+(体育综合分20)。第一节 德育综合分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