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1 页 共 18 页 垫江第十中学校新建教学综合楼北侧围墙修建工程施工 竞争性发包公告 (第二次)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垫江第十中学校新建教学综合楼北侧围墙修建工程。 2、项目批准:本项目已经垫江县教育委员会批准建设。 3、工程地点:垫江第十中学校校园 。 4、发包内容:垫江第十中学校新建教学综合楼北侧围墙修建工程明确的施工图、工程量招标清单及本项目发出的相关资料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发包人:垫江第十中学校。 6、发包公告编号: DJJYGCSGXXZXFB2019挂 001。 二、竞争要求: 1、本项目按照 垫江 县教育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垫教委 2017 49
2、6 号)规定实行公开竞争性发包确定施工承包人。 2、本项目施工范围为按垫江第十中学校新建教学综合楼北侧围墙修建工程明确的施工图、程量招标清单、及本项目发出的相关资料范围内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3、发包人与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竞争性发包公告要求签订施工合同。 4、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实行固定总价包干承包方式 。 安全文明施工费、劳动保险费、二次转运费等一切税费均计算在本次报价内。报价计价原则: 4.1 本项目由竞标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施工方案(含工程量招标清单)、发 包公告及本项目发出的相关资料包括的全部内容 ,参照重庆市现行相关工程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结合市场行情,编制施工预算。报价中应包括竞标人中
3、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第 2 页 共 18 页 的一切税费(含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税金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税费)和拟获得的利润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4.2 各种技术措施费、组织措施费、材料(采、运、管)费,环境保护费、保险费(含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各种检测费均由竞标人纳入竞标报价;施工中场地内的清洁及产生的废渣、垃圾 等的处理,由承包人全面负责,其数量及费用由竞标人根据经验自行考虑列入竞标报价,发包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3 本招标项目设竞标最高限价为¥ 20.8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零捌仟元整 (其中
4、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暂定价 ¥ 7213.72 元,大写人民币 柒 仟 贰佰 壹 拾叁 元 柒角贰分 )。 竞标人在报价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价不得浮动,竞标总报价不得超出竞标最高限价,否则都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5、竞标人应认真预算,合理报价,且报价涵盖本次发包的所有工程内容。如存在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报价,按垫江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垫江府发 2013 9号)第 41 条之规定执行。 三、工期要求: 本项目工期为 60 日历天,要求中标建司 于 201 9 年 04 月 15日前向发包人书面申报全面竣工并清场完毕。 因发包方原因、经审批同意的工程变更或不可抗力致工期顺延外,工期每延
5、误一天扣承包方工程款贰佰元整,累计递减工程款。 四、安全要求: 发包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后至工程开工前,应将 50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拨付给承包人,余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施工进度支付。发包人应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须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 工,并做好相应的施工安全公告及警戒标识。施工过程中因安全问题产生的一切费用概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第 3 页 共 18 页 五、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按国家有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标准及重庆市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六、竞标费用: 竞标人应承担其编制竞标文件及参与竞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竞标人独立承担
6、本次竞争性发包活动的所有费用。 七、竞标须知: 1、竞标人须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标会。 本竞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开标时,招标人先行核实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现场人员身份(手持部分)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情况。投标人现场代表出示: ( 1)身份证原件; (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按附件规定格式);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须按附件规定格式)。 ( 3)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收条。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的手持部分及投标保证金收条
7、,不能装入投标文件袋内,需在开标时按招标人要求现场出示,除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条退还外,其余手持部分留存招标人处。 3、参与竞标 时应提交公司合法有效的如下资质材料: 3.1 对本发包公告的 确认文书(按附件的规定格式); 3.2 法定代表人参与竞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由 委托代理人参与竞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第 4 页 共 18 页 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 (均按本 比选公告附件的规定格式)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3 有效的营业执照; 3.4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5 建设行政主管
8、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换证期间不能提供有效原件的, 则由该单位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 3.6 重庆市外企业还需提交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若有效期已满或新入渝的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提交“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施工企业的网页截图,加盖竞标单位公章); 3.7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专业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8 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持有效证件的施工员不少于一人,安全员不少于一人(安全员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检 (量) 员不少于一人 。 发包人要求:竞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除 确认文 书 、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外均收清晰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鲜章), 竞标公司在提交发包公告规定的竞标文件时,同时另行装袋提交对应的资质原件,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竞标文件 ;竞标人拟派项目班子成员不得重复任职。 4、上述应提交并留存县教委的资质审查资料须按上述顺序装订并装入“资质审查文件袋”内。 5、应提交的“竞标报价文件袋”内须装入: 按附件规定格式的 竞标报价函。 6、“资质审查文件袋”和“竞标报价文件袋”须在密封处用纸条密封后加盖企业公章,在封面注明竞标项目名称、文件袋 名称及竞标公司名称。在报名时一并提交上述两袋竞标文件。 第 5 页 共 18 页 7、竞
10、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竞标文件时,应先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提交竞标保证金。 8、竞标过程中,任何人都必须遵守竞标纪律,公正廉洁,不得作弊,不得“围标”、“串标”,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9、发包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竞标人自行踏勘。 10、若潜在竞标人对 本工程 竞争性发包 公告及相关的补遗资料、通知等全部内容有疑问,请电话咨询我校;若有质疑,请在开标前 3个工作日向我校书面提出,逾期提出质疑将不予受理。 11、发包人及承包人须严格按照农民工“一金三制”解释及工作要求(见本竞标发包公告附件)完善相关手续。承包人必须提交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全额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材料才能支付相关款项。 12、发包人及承包人应完
11、整收集本项目采购相关资料。 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壹个月内双方配合完善本项目采购资料,待工程结算及审计(审查)完成后 5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采购后续全部资料整理 归档。 八、 竞标保证金: 竞标人在递交竞标文件前应按本发包公告规定足额递交竞标保证金;竞标人未按本发包公告规定足额递交竞标保证金的,其递交的竞标文件无效。 1竞标保证金 ¥ 4100.00 元,大写人民币肆仟壹 佰 元整 。 2、 递交方式: 竞标人在递交竞标文件前现场将竞标保证金 (现金,装入未密封的加盖公司鲜章的信封内 )足额递交给发包人 ,发包人当面清点无误后由竞标人现场密封,由发包人暂时保管。 装入竞标保证金的信封未加盖公司鲜章的,
12、发包人可以拒绝接收。 3退还方式: ( 1)在开标现场,若收到竞标公司现场代表书面的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须待受理的行政部门出具调查处理意见书后,我校根据处理意见退还。 第 6 页 共 18 页 ( 2)在开标现场,未收到竞标公司现场代表书面的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 3 1 未进入前三名的竞标人递交的竞标保证金,在对招标结果、开标记录表签字确认完成后,由竞标公司现场代表按发包人点名顺序(须核对退款人为竞标公司现场代表)当场签字退还。 对未现场签字退款的公司,由该公司邀约发包人到 我校 现场签字后退款。 3 2 进入前三名的竞标人递交的竞标保证金退还时限 3 2 1 无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
13、,发包人出具无投诉证明: 3 2 1 1 招标结果公示中的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递交的竞标保证金, 在招标结果公示结束无质疑、投诉后我校办理退款手续,转账全额无息退还至竞标企业基本账户; 3 2 1 2 第一中标候选人交的竞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 金的一部分,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决算经审计或财政评审结束,甲乙双方配合完善本工程全部资料后,承包人到我校办理退款手续,我校将收取的这部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全额无息转账退还至中标企业基本账户。 3 2 2 出现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须待受理的行政部门出具调查处理意见书后,我校根据处理意见退还。 3 3 进入前三名的竞标人退还竞标保证金时须提交的资料
14、竞标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在复印件居中位置注明参加的竞标项目名称、退回竞标保证金金额大、小写,并加盖企业鲜章。 4、 因承包人原因,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壹 个月内工程结算不能按时送审计(审查),处罚扣减其暂存我校的履约保证金 50%上缴县财政专户。 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1) 在 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后,或竞标文件有效期内竞标人撤回其竞标文件; ( 2)竞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第 7 页 共 18 页 ( 3)第一中标候选人经公示结束,被确定为承包人不按规定签约,或非不可抗力因素放弃中标权益的; ( 4)有意扰乱竞标活动秩序的; ( 5)其他违
15、法违规行为的。 九、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竞标文件作废,取消竞争资格 ;若已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 1、竞标人未准时参加 招标会议,或开标中途离场不能立即澄清相关问题的,或竞标相关资料及需核验原件逾期(通知提交后 5 分钟内未能提交的)送达的; 2、竞标文件未按本发包公告规定装袋密封,密封后未加盖公章或公章不清晰的; 3、竞标人未按本发包公告规定按时足额递交竞标保证金的; 4、竞标文件袋内装入资料与封面上注明竞标项目名称、竞标公司名称、文件袋名称不一致的: 5、规定提交的资料错误或不全的,应录入的信息错误或不全的,或未按规定格式的,或规定提交的资料属两次及以上打印完成的,或提交的原件、复印件模糊
16、不清的,或填写不完整、或未签字、或未 加盖公章或公章不清晰的; 6、提交的资料不在有效期内; 7、资料签署时间不在有效期内(本有效期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8、经查,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 9、竞标报价函字迹模糊、涂改数字、大写错误或不规范的,或出现多个报价的,或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价改动、竞标总报价超出竞标最高限价的(注:本次招标只接受电脑打印的竞标报价,不接受手工填写的竞标报价。对手工填写的竞标报价,其竞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竞标文件); 第 8 页 共 18 页 10、竞标文件未实质响应本发包公告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废标条件的。 十、 低价中标 风险保障 金、履约保
17、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1、 低价中标风险保障 金 :中标候选人的中标价格低于 竞标 项目最高限价 85%, 发包 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中标候选人须 向发包 人提供中标价与最高限价差额部分的等额现金担保。 2、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在其中标资格得到确认、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前,由承包人基本账户转账将履约保证金的另一部分(按中标价的 10%计算,然后扣减已收取的竞标保证金转为的履约保证金)提交发包人。 发包人收取的 低价中标风险保障 金及履约保证金, 均要求由承包人基本账户转账至学校财政专户(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垫江支行;收款单位:垫江县财政局;账号: 25010101200100077
18、54;款项来源:垫江第十中学校新建教学综合楼北侧围墙修建工程保证金), 提交银行加盖鲜章的进帐单,待本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 10 个工作日内由发包人办理一次性全额无息转账退还至承包人基本账户的相关手续。 3、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发包人及承包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必须到垫江县人社局 503室劳动监察大队按中标价的 2%各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该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前一周应进行工程款支付的公示。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无异议的情况下,发包人及承包人各自向垫江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申请退还。 4、因承包人原因,承包人未按规定时间履约完成或验收不合格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其 低价中标风险保
19、障 金及履约保证金 不予退还 ,由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 上交 国库 。 十一、 定标办法: 第 9 页 共 18 页 1、前期所有审查合格的竞标人取得唱标竞争资格。 2、依据经唱标的竞标人竞标报价将其按竞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列中标候选人顺序,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其竞标报价为拟中标价。 如果最低竞标报价出现 并列,按随机抽取原则由并列的最低竞标报价者在到场的监督管理部门同志的监督下现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2、递选中标人的中标价确定原则:递选中标人的中标价以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中标价作为其中标价。 递选的中标人仍需交 低价中标风险保障 金、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3、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
20、标权益或因不可抗力书面提出不能履行竞标承诺,则后续两个中标候选人依序成为中标人。若后续两个中标候选人均不愿按上述中标价确定原则确定的中标价为其中标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则重新组织竞争性比选。 4、对竞标人恶意低价中标,招 标人将书面报请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领取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 1、竞争性发包结果经公示 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 2 个工作日内第一中标候选人到我校领取中标通知书。承包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 日内到校签订合同。 承包人逾期未到我校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与学校签订合同,视为承包人放弃中标权益,学校在征得相关部门批示同意后将依序与后续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2、承包人
21、到我校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我校 提交:贵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或贵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提交贵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领取 中标通知书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第 10 页 共 18 页 3、发包人、中标建司均应对所签的每份合同加盖骑缝章;中标建司签订合同时必须加盖清晰的是合同专用章。 4、项目开工后,施工企业一周内在垫江县境内银行(由施工单位自行选择)开设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将专用账户凭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交县教委 402 室核实备案。 5、第一中标候选人未书面向发包人及县教委提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竞标承诺,未按上
22、述规定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将被视为放弃中标权益。 6、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权益:其提交 的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视情况将承包人列入不诚信企业予以通报;若给发包人造成较大损失,将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十三、结算原则、付款周期及支付方式: 1、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实行固定总价包干承包方式。 结算价 = 中标价 设计变更价。 2、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在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后方能实施。在工程结算时结算价根据发包人、工程监理和施工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工程变量进行调整,其价格按下列顺序、方法确定: ( 1) 发包人预算书 中有对应的项目,按照 发包人预算书 价格并结合中标价与发包人的 预算总 价下浮的比例折算后计价; ( 2) 发包人预算书 中无对应项目的,按 2018 年土建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编制计算,材料价按竞标当月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垫江栏)执行,并结合中标价与发包人的 预算总 价下浮的比例折算后计价。 3、 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严格按发包公告及相关规范、规定进行工程增减变更签单。 结算严禁高估冒算,若审减金额超过结算审定金额 10%的,所有审计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在支付本工程款时予以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