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教育系统文明单位评选办法(试行)为做好安徽省教育系统文明单位评选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高校申报评选安徽省教育系统文明单位,中专学校申报评选安徽省教育系统文明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一、文明单位创建的基本任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育人为本、育德为先,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建设为主要任务,着力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高校,促进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各方面工作协调发展,为推动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营造氛围,创造环境,提供保障。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在省委教育工委文明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创建省教育系统文明单位是学校申报“省级文明单位”的必备条件,是学校评选省教育系统及以上先进党组织的必备条件,是对学校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和干部奖惩、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二、文明单位的条件教育系统文明单位是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