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市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基本条件一、以数字化工厂/智能工厂为方向的流程制造示范项目1、配置了符合设计要求的数据采集系统和先进控制系统。生产工艺数据自动数采率70%以上,工厂自控投用率70%以上,关键生产环节实现基于模型的先进控制和在线优化。2、建立实时数据库平台,并与过程控制、生产管理系统实现互通集成,工厂生产实现基于工业互联网的信息共享及优化管理。3、建立了制造执行系统(MES),并与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集成,生产计划、调度均建立模型,实现生产模型化分析决策,过程的量化管理,成本和质量的动态跟踪。4、建立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在供应链管理中实现了原材料和产成品配送的管理与优化。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的智能优化。二、以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为方向的离散制造试点示范项目1、采用三维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工艺规划(CAPP)、设计和工艺路线仿真、可靠性评价等先进技术。产品信息能够贯穿于设计、制造、质量、物流等环节,实现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PL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