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1 页 共 4 页 平山林场桉树留萌林地承包 合同 甲方(发包方):灵山县平山林场 乙方(承包方): 为了调整林场产能结构,充分利用林地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及 年 月 日广西林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网络电子交易系统公开竞价结果 ,现已由乙方成功受让甲方 四分场 1林班 1、 2、 4、 6小班、 2林班 12小班、 3 林班 12 小班 桉树留萌林地经营管理权和收益权 。 ,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在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甲方所拥有的桉树林地的现状已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就甲方桉树留萌林地经营管理权 和收益权的承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2、条款如下: 一、承包范围 甲方将位于 四分场 1林班 1、 2、 4、 6小班、 2林班 12小班、 3林班 12小班 内权属、界至清楚的桉树留萌林地,面积约 681.9 亩(以红线图为准),承包给乙方经营收益(后附甲方造林 范围 图)。 二、承包期限 自 2017年 12月 1日 起至 2029年 12月 26日 止。 三、 承包金的支付方式 1、承包留萌林地的 总承包金 为 (¥ 元) 。 乙方应按照 交易中心 出具的成交通知书的要求在 20 年 月 日将上述 成交价款转至交易中心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 2 页 共 4 页 户 名:广西林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账 户: 1748 120
3、1 0115 3692 58 开户行: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塘信用社 2、待 乙方 支付完足额承包金后该留萌林地的经营管理收益权 在承包期限内 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依法自主处置。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承包的桉树留萌林地,甲方必须保证权属清楚,若因林地权属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费用由甲方负责。 2、 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 3、 按合同规定,甲方必须 在乙方 支付完足额承包金后 依时将留萌林地交付给乙方经营管理。 4、在甲方与乙方签订该片桉树留萌林地承包合同的同时,原平山林场与 合伙人 签订的 联营 林的该片区合同自动终止。 5、在承包期
4、内,在承包范围内外的甲方原有交通道路设施,要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如原有设施不足, 报甲方 同意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承包林地 范围内开通道路,构建临时住宿棚舍,并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但新建及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6、在承包期内,甲方 要协助乙方申办林权登记手续和采伐申请手续等,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产生的 费用由乙方 承担。 二乙方权利义务: 第 3 页 共 4 页 1、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对承包的留萌林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 理 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2、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对留萌林地的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
5、担,与甲方无关。 3、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资或引进技术和资金与第三人进行合作经营或联营,但必须告知甲方备案。 4、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必须做好承包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保护,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和护林防火工作,如出现安全事故,乙方必须自负全部责任。 5、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 擅自 将承包的国有林地擅自转包或将经营权转让,如乙方确实需要转包或转让,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转包或转让手续。 6、在承包期内,乙方要做好承包留萌林地范围内的道路设施和其他设施的保养、维修工作, 确保 道路畅顺。 7、在承包期满后,林地上的现有物和设施(含道路)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无故破坏。 五、因
6、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 因自然因素的影响或 因国家政策的影响而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双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恢复生产。甲方可协助乙方做好森林保险的投保工作。 六、违约责任 第 4 页 共 4 页 一本合同生效后,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单方解除合同,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交付违约金 (20%的承包金 即 万元 ),并要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有权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如 乙方 超 过 30 天未按合同付清承包款的 ,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林地归甲方所有,原乙方所交款不退。 七 、 本 合同一经签订受法律保护,不因甲方法人代表或责任人的变动而影响合同的效力。 八 、在承包期内,如双方有未尽之事宜或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九、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 营林技术股 执壹份,甲方档案室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交易中心执壹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起生效。 甲方:灵山县平山林场 乙方: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