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 1 总则1.1 编制目的做好预防和处置因台风带来的各种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等规定,以及省政府“三定”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范围内台风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台风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台风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市、县(市、区)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防台风工作的责任主体。(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及时预报台风移动路径和影响范围,认真分析台风可能带来的危害,合理预排预泄,科学调度洪水,合理防范,保障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