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 防 安 全 管 理 制 度遵照公安部机关、单位、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消防安全机构,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明确责任分工。2、对安全消防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两次以上安全教育与业务培训。3、值班人员每天必须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隐患立即报告,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并及时补救。4、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每次检查情况必须记录存档备查。5、火灾发生后,保护火灾现场,接受公安消防机构调查。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为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交通事故,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1、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要做到:保护好现场;立即报警;抢救伤员。2、单位在接到交通事故报案后,立即派专车去事故发生地,了解事故发生原因,积极施救,把损失降到最低点。3、一般事故,单位和车主共同调查处理,结案后将处理意见备案(损失在伍仟元内)。4、重特大事故,单位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接受公安交警的事故分析处理,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