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54 焦作市广利灌区水资源规划报告编制( 四次 ) 竞竞 争争 性性 磋磋 商商 文文 件件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 2018-370号 采 购 人:焦作市广利灌区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宏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 一 九 年 一 月 2 / 54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3 / 54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河南宏基 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焦作市广利灌区管理局委托,就焦作市广利灌区水资源规划报告编制(四次)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
2、称:焦作市广利灌区水资源规划报告编制(四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 2018-370 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灌区 水资源利用 已 呈现综合化 发展 的趋势 , 灌区职能 正 从过去单一的农业灌溉向兼顾生态供水、工业供水 进行 转变 。为了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益,在保证农业灌溉需求的基础上,对水资源利用分配进行规划调整,从而 加快推进灌区转型和 可持续发展 ,因此急需编制灌区水资源规划报告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范围:按国家、省及市相关规定提供技术成果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提交技术成果文件期限: 40日历天 质量:合格 四、本项目采购预算 :4
3、90000.00 元(大写:肆拾玖万元整)。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持有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工程咨询乙级以上(含乙级)或水利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资信;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库 2016 125 号 ) 的要求 , 根据开标当日 “ 信用中国 ” 网
4、站(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 的信息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 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同时对信用 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 4.申请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54 七、投标人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获取 (网上报名 ):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 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2、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 2019 年 01 月 11 日至 2019
5、 年 01 月 17 日; 3、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者视为无效标; 4、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 /份,网上支付,售后不退,其中:文件费 300元,网络运行维护费 100 元 ; 5、 报名前请到交易中心官网首页 -下载中心 -下载焦作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 400-998-0000,服务 QQ: 40085033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 00-17: 30。 八、响应性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9 年 01 月 24 日上午 9: 00 时; 2、响应性文件接收地点:焦作市人民路 889 号阳光大厦 B座焦作市
6、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二 开标室。 九、竞争性磋商会有关信息: 1、竞争性磋商会时间: 2019 年 01月 24 日上午 9: 00时; 2、竞争性磋商会地点:焦作市人民路 889 号阳光大厦 B 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谈判室。 十、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十一、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采 购 人:焦作市广利灌区管理局 联 系 人:苏女士 联系电话: 13103993511 联系地址:焦作市广利灌区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宏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安女士 电话: 0391-3577977 地
7、址:焦作市示范 区神州路 1999 号焦作市联通大楼 12 楼 十二、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5 / 54 1、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9000.00 元 (大写人民币:玖仟元整 ) 2、缴纳方式:转账 3、缴纳谈判保证金的截止时间: 2019 年 01 月 23 日 17: 00 时(含 17:00时)。 账户名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1:中国农业银行焦作民主南路分理处 账号 1: 163251010400129100000000646 账户名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2:中旅银行焦作锦江支行 账号 2: 9224100192241 账户名称:焦 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开户银行 3:建设银行焦作焦西支行 账号 3: 41001510516050211562-0382 账户名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4:中国银行焦作焦东路支行 账号 4: 257260903185 特别提醒:会员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开标时系统会自动对账户进行匹配,不符者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已注册会员的如需修改基本信息请修改后再进行报名。 焦作市广利灌区管理局 2019 年 01月 11 日 6 / 5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 内 容 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焦作市广利灌区水资源规划报告
9、编制( 四次 ) 2)资金来源:自筹 3)采购内容: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灌区 水资源利用 已 呈现综合化 发展 的趋势 , 灌区职能 正 从过去单一的农业灌溉向兼顾生态供水、工业供水 进行 转变 。为了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益,在保证农业灌溉需求的基础上,对水资源利用分配进行规划调整,从而 加快 推进灌区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因此急需编制灌区水资源规划报告 4)采购人:焦作市广利灌区管理局 5)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宏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 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
10、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工程咨询乙级以上(含乙级)或水利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资信;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库 2016 125 号 ) 的要求 , 根据开标当日“ 信用中国 ” 网站 (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 的信息 ,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 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 4、申请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报价费
11、用 无论报价和磋商的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及磋商有关活动的全部费用 。 4. 响应文件语言 中文 5. 报价货币 人民币 6. 报价范围及说明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供应商所报总价应包括其履行本项目合同(如果成交)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投入的全部人工成本、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 7.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后 60 日内有效 7 / 54 8. 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提供相关文件或资料,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要求的文件和资料也须一并提供。供应商还可根据自己的理解,提供其他必要的技术响应资料及附件。 9. 响应文
12、件封面要求 列明项目名称、本磋商 文件编号、供应商名称 10. 响应文件份数要求 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版 1 份 11. 响应文件装订和密 封要求 响应文件须胶装并密封提交,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单位公章。 1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澄清 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如认为必要,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日前,以书面形式(或以更正、变更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 足 5 日,顺延提交首
13、次相应文件截止时间。 1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 2019 年 01 月 24 日 9:00 时 14.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二 开标室 15. 磋商时间 2019 年 01 月 24 日 9:00 时 16. 磋商程序和内容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17. 授予合同 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的推荐意见,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底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8. 签订合同 1)接成交通知书 3 天内,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本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承 诺文件的内容,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 注:竞争性磋
14、商文件内容与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矛盾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8 / 54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所述项目。 2定义 2 1“招标人(采购人)”系指 焦作市广利灌区管理局 。 2 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机构:河南宏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3“供应商”系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取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供应商代表”系指代表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 磋商活动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5“货物”指招标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 2.6“法定代表人”系指法人单位(企业
15、)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上)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如为其他组织或个体经营者参加竞争性磋商会的,指营业执照上注明的负责人或经营者。 2. 7“重大违法记录”系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8“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 ( 1)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满三年的除外); ( 2)被各级财政 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期限已满的除外); ( 3)被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9 / 54 采购活动等处罚的(期限已满的除外); ( 4)被各级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已依法解除的除外); ( 5)不
16、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 号)相关规定的;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采购预算 3.1 本次采购预算为: 490000.00元(大写:肆拾玖万元整) 4.合格的供应商 4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17、其他条件。 4.2.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工程咨询乙级以上(含乙级)或水利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 )资质或资信; 4.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库 2016 125 号 ) 的要求 , 根据开标当日 “ 信用中国 ” 网站 ( ) 、中国政府采购网10 / 54 ( ) 的信息 ,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 4.4 申请
18、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 4.5 本项目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6 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7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竞争性磋商的规定。 4.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同时参加谈判活动。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竞争性磋商费用 5.1无论竞争性磋商结果如何,供 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向磋商对象解释其成交或未成交原因的义务。 5.2 本次采购活动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5.3成交服务费: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一次性缴纳成交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5.4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人交纳成交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