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长沙市住宅供水技术导则 2017 年 8 月 2 日发布 2017 年 11 月 1 日实施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 2 3 前 言 长沙市 住宅供水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是遵照国家和长沙市有关对住宅供水设施建设的方针、 政策 ,依据国家、 供水行业 相关规范、 标准 , 参照其他省市调研成果, 结合 长沙市实际情况对原 长沙市 建筑供水一户一表及二次供水技术 导则( 试行 ) 进行了全面修订。 导则的修订 目的 在于贯彻长沙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品质长沙的要求,进一步确保长沙市的供水安全可靠度和进一步提高长沙市的供水水质,有效提高长沙市民的健康生活水平。 在修订过
2、程中认真总结了原导则在试行过程中积累的经验,目的是使得本导则能 更好 的指导、 规范 全市新建、 改建 、 扩建 住宅供水设施的配置设计、方案 选定、 设备 选型和施工安装及验收与运营管理等。 导则共分 十五章, 主要内容 有 : 总则 、术语、 设计 总要求、 室外 管道、二次供水 方式、 泵房 及 水泵 、 水箱 ( 池 ) 及 水质保障、 管材 及配件、 阀门 、 水表及给水管道、 电气 与自动检测设备、 施工及安装 、节水与节能、 验收 、运营与管理。 导则由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解释。在 执行过程中, 发现 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 将有关资料和意见向长沙
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反映, 以便 今后修订时参考。 导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 长沙市 建筑供水一户一表及二次供水技术导则( 试行 ) 同时废止。 主编单位: 湖南省 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供水有限公司 长沙鸿源水处理技术开发 有限公司 4 主编人员:周 健 参编人员:李彦青 吴良斌 陈 伟 李 冬 李荣芳 刘成铭 林小润 李 群 彭 泽 肖远疆 张 杰 王 静 陈 圆 王宇婷 周 正 审查人员:许仕荣 姚志强 段正湖 李天如 罗德俊 5 目 次 1 总 则 . 1 2 术 语 . 2 3 设 计 总 要 求 . 5 3.1 设 计 资 质 . 5 3.2 系
4、 统 设 计 . 5 4 室 外 管 道 . 6 5 二 次 供 水 . 8 5.1 一 般 规 定 . 8 5.2 高 位 水 池 ( 箱 ) 供 水 . 8 5.3 变 频 调 速 供 水 . 8 5.4 叠 压 式 供 水 . 9 6 泵 房 及 水 泵 . 11 6.1 泵 房 . 11 6.2 水 泵 . 14 7 水 箱 ( 池 ) 及 其 水 质 保 障 . 16 7.1 基 本 要 求 . 16 7.2 容 积 . 16 7.3 尺 寸 . 17 7.4 配 管 . 17 7.5 水质保障 . 18 8 管 材 及 配 件 . 20 9 阀 门 . 20 9.1 材 质 . 2
5、0 9.2 阀 门 的 设 置 . 21 9.3 阀 门 及 附 件 . 21 10 水 表 及 给 水 管 道 井 . 24 10.1 普 通 机 械 表 . 24 10.2 智 能 水 表 . 25 6 10.3 水 表 箱 . 26 10.4 给 水 管 道 井 . 26 11 电 气 与 自 动 检 测 设 备 . 28 11.1 电 气 设 备 . 28 11.2 自 控 设 备 . 29 11.3 仪 表 设 备 . 30 11.4 安 防 系 统 . 30 11.5 数 据 采 集 智 能 终 端 单 元 ( DCU) . 32 12 施 工 及 安 装 . 34 12.1 一
6、般 规 定 . 34 12.2 设 备 安 装 . 34 12.3 管 道 敷 设 及 安 装 . 34 12.4 管 道 试 压 . 35 12.5 阀 门 安 装 . 35 12.6 水 表 安 装 . 36 13 节水与节能 . 37 14 验 收 . 37 14.1 一 般 规 定 . 37 14.2 验 收 要 求 . 38 15 运营与管理 . 42 15.1 一 般 规 定 . 42 15.2 水 质 管 理 . 43 15.3 巡 检 . 44 15.4 突 发 事 件 的 应 急 处 理 . 45 导则用词说明 . 47 引用标准名录 . 48 1 1 总 则 1.0.1 为
7、配合长沙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 2009)和长沙市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2007)的贯彻实施,落实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49)的要求,保障社会公众利益,提高长沙市区 住宅 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水平,保证供水水量、水压和水质,制订本 导则 。 1.0.2 本 导则 适用于长沙市区行政区域 内 新建、改 ( 扩 ) 建及 已 建 住宅供水设施 的设计、施工与验收 。 住宅供水 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 导则 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1.0.3 基本要求 : 供水系统的供水水质, 必须 符合现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49)的要求。 供水设计应符合长沙市区供
8、水专项规划及本 导则 要求。 供水设计方案应在规划设计审批前征求 政府授权的城市公共 供水 部门 意见。 供水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1.0.4 涉水产品必须符合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GB/T 17219)的有关规定。 2 2 术 语 2.0.1 生活饮用水 drinking water 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49)的用于日常饮用、洗涤的水。 2.0.2 小 时变化系数 hourly variation coefficient 最高 日最 大 时供水量或用水量与该日平均时供水量或用水量的比值。 2.0.3 最大时用水
9、 量 maximum hourly water consumption 最高日最大用水时段内的小时用水量。 2.0.4 平均时用水量 average hourly water consumption 最高日用水时段内的平均小时用水量。 2.0.5 入户管 inlet pipe 建筑物内生活给水管道进入住户至水表的管段。 2.0.6 引入管 service pipe 将室外给水管引入建筑物或由市政管道引入至小区给水管网的管段。 2.0.7 竖向分区 vertical division zone 建筑给水系统中,在垂直方向分成若干供水区。 2.0.8 水头损失 head loss 水通过管渠、设备
10、、构筑物等引起的能耗。 2.0.9 自灌引水 self-priming 利 用水体液位高于泵体,供水泵充水启动的引水方式。 2.0.10 二次供水 secondary water supply 当民用与工业建筑生活饮用水对水压、水量的要求超过城镇公共供水或自建设施供水管网能力时,通过储存、加压等设施经管道供给用户或自用的供水方式。 2.0.11 二次供水设施 secondary water supply installation 为二次供水设置的泵房、水池(箱)、水泵、阀门、 水表、 电控装置、消3 毒设备、压力水容器、供水管道等设施。 2.0.12 变频调速供水设备 water supply
11、 equipment of VFD 由变频器改变电机供电频率、运转速度,实现恒压变量供水的设备。 2.0.13 叠压供水 pressure superposed water supply 利用给水管网余压直接抽水后增压的二次供水方式。 2.0.14 水表 water-meter 安装在自来水管道上用于测量管道中流过水量累积值的仪表。 2.0.15 结算水表 Settlement meter 供水企业与用户进行水费结算的水表称为结算水表。 2.0.16 智能水表 intellectualized water-meter 用带有发信装置的水表为计量基表,可实现计量数据采集、分析和远距离传送,或通过
12、微功耗大规模集成电路加装控制器等实现计量、结算、控制功能的水量计量仪表。 2.0.17 倒流防止器 backflow preventer 一种采用 止回部件组成的可防止给水管道水倒流的装置。 2.0.18 一户一表 one meter per householder 一个用水户设置一只结算水表。 2.0.19 商业漏损 commercial leakage 商业漏损包含因用户水表计 量不准确以及数据处理错误(水表读取和收费中)因素造成损失的用水量,加上不合法的用水量(偷水或者非法用水)。商业漏损被称为表观漏损,也被称为“非技术性漏损”。 2.0.20 物理漏损 physical leakage 物理漏损源自加压系统和供水企业的蓄水池,一直延申到用户端,在计量系统中,指的是到用户计量表具;在未计量的情况下,指的是到用户边界的接水点(水龙头)产生的漏水。物理漏损被称为真实漏损,也被称为“技术性漏损”。 4 2.0.21 产销差率 Rate of production and sale 产销差率, 也 被称为 “ 未计量水百分率 ” ,指的是供水企业提供给城市输水配水系统的自来水总量与所有用户的用水量总量中收费部分的差值 的比值 定义为产销差 率 。 产销差水量 = 免费供水量 + 物理漏损量 + 商业漏损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