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六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六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本合同项下房屋坐落于 ,该房 屋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 ,为国有性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 房屋出 租 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年。 2、租赁合同期满,甲方有权直接收回 租赁房屋。 3、 租期届满前 乙 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2 个月 向甲方提交书面 续租申请 ; 乙方应于租
2、期届满前 10 日 前 签订续租合同,缴纳租金。 第三条 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 一)租金标准: 2 租金标准为 租金总 计 元(大写: ) (二)租金支付时间: 本合同签字 前 乙方须付清第一个合同年的租金 元 。 (三)租金支付方式: 原则上乙 方应以银行转账方式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租金转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注:本合同指定账户为 : 六安市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收款行:建行六安市政务区 支行 ,账号: 34001742208053009238,汇款时请备注承租人姓名。 ( 四 )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 出 具收款凭证。 第四条 房屋租赁用途 乙方承租该房屋用途为: 。
3、 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不得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 乙方承诺使用承租房屋从事的各项活动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独立承担完全责任。 第五条 房屋维护及装修 (一) 因 乙方 保护不当 造成房屋及 附属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或增设他物 须经甲方书面认3 可 ,费用由乙方负担 , 且 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影响房屋安全 。 (三)租赁合同期满或遇政府拆迁、政策性干预、 不可抗力 等原因 终止或需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承担其装修、装潢、增设他物所花去的费用或损失,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赔偿其
4、他损失。 第六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 本合同 生效前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该保证金直接转入 合同约定的银行账户。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由甲方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 、滞纳金及赔偿等,剩余部分如数返还乙方。 如房屋租赁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甲方有权 向乙方追偿。 (三) 房屋租赁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第七条 房屋使用的有关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的各项费用承担方式为: (一)甲方承担的费用:房屋租金税款由甲方承担 。 ( 二 )乙方承担的费用: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互联网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及 其它须由乙方承担的
5、费用 。上述费用由乙方直接向有关部门缴纳,逾期不缴,一切后果自负,同时视乙方构成对甲方违约。 4 第八条 房屋交付及交还的期限、方式及验收 (一)交付:甲方应按 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将房屋交付乙方,乙方予以验收,并于交接时由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见附件)上签字盖章。 (二)交还: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 15 日内,将房屋及甲方所有的 附属物交还甲方,甲方予以验收。按合同约定属于乙方可移走的物品同时移走,逾期未移走的, 视为乙方废弃物, 甲方有权处置。双方于房屋交接时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 (三)交还房屋同时,乙方须一并提交已结清应承担的各项费用的相关凭证。 第 九
6、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 征迁 范围的; 2、因政策性干预 、 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而无法继续使用的。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 是指合同签订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控制、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如战争等)或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水灾等) ;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 15 日以上; 5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影响乙方正常使用。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 同: 1、不支
7、付或者不按约定支付应由乙方负担的各项费用;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或转租、分租给第三方; 3、违反合同约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增设他物或不承担维护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设施损坏; 4、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 5、不接受甲方监管的; 6、其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情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九条第三款约定情形之一导致合同解除的应按年租金 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使用或维修房屋给甲方 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 (三)乙方逾期不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租金,除如数补交外,还应按日支付应付金额 1%的滞纳金; (四) 租赁期内
8、,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30 日 书面通知甲方, 并多支付 个月租金作为对甲方的 违约金。 (五)合同到期后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 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每延期一日按月租金 5%标准支付违约金。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对防火、防盗、防雷电等安全问6 题负有全部责任,如出现重大火灾造成房屋质量下降或不能使用等情况,甲方将追究乙方 相应 责任。 ( 七 )其他: 。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 , 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乙方在租赁期内无条件受甲方监管
9、。 第十三条 本合同须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 本合同一式 二 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甲方(章): 乙方(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7 合同附件: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货币单位:元 编号 物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 价 物品金额 简单说明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物品损坏的赔偿约定: 注:甲乙双方可直接在本清单填写内容并签字盖章,也可将自行拟定并签字盖章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附在本页,本附页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