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油电仪车间电气“工作票”制度实施细则 本细则依据国家能源部1991版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中石化总公司生产部电气管理安全规定汇编92版的有关内容进行规定。一、 电仪车间各电气班组正式名称原则:以班组传统名称或主要驻地命名,在电气三票填写中,班组一栏按下列正式名称填写。电气总降班(电气三票中涉及到地点的仍填写炼油降压站,简称“炼降”或催化降压站,简称“催降”)一常电工班 一加电工班 催化电工班 二加电工班电气试验班二、 第一种工作票的填写 填写变电所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为电气安全规程中规定的电气工作。1、 编号按班组编写流水号;总降班按两个降压站分别编号:如:炼降06-02-07炼降:表示班组或降压站名称,见第一节。06:表示年份,06表示2006年;02:表示月份,02表示2月份;07:用两位数表示,表示该月第7张工作票。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填写担任现场工作的具体负责人(监护人);3、 班组填写担任该工作票任务的班组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