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监理工作规程一、总则 1.1 监理部承担的工程建设监理服务范围。 贵阳经营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我监理部承担小河区长江路二期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建设监理工作,以工程按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和价格完建作为监理目标,对工程承包行为进行全面的工程建设监理。此外,在以建设方及施工方提供必要的工作配合。 1.2 工程建设监理的基本依据。 (1) 国家工程建设法律与行政法规。 (2) 国家及国家部门制定颁发的施工技术及工程验收规范、规程、规定和质量检验标准。 (3)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受监项目工程承包合同。 1.3 工程建设监理的程序。 依据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我部在承担的工程建设监理,按下列程序进行:(1) 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2) 以工程承包合同为依据,按工程建设进度,分项、分专业编制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和监理工作规程。(3) 按照建设监理实施细则和监理工作规程进行监理。(4) 组织、主持或参与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预验收,并签署监理意见。(5) 监理业务完成后,向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