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出入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人身、财产的安全和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凡人员、车辆、物品出入本公司均须遵守本制度。守卫人员有责任与权力按本制度执行。(二) 人员出入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1出入厂区均应着工作装,低挂胸卡。2因公需经常出入本公司的人员,经综合管理办公室核对签注颁发特制胸卡,凭此自由出入厂区。上述人员如因工作变动不再符合“自由出入厂区”条件时应及时办理注销手续。行政部门每年年底重新审核自由出入厂区人员名册,并送公司核对签注。3值班人员临时因需要出入公司时,应凭本公司员工出入证一式三联,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第一联存其所属部门,第二、三联交保安室核对签注出厂时间后,第三联暂存保安室,第二联由员工本人携带。返厂时,将第二联交由保安室对照检查,连同原存第三联暂存于保安室。于次日上午10时前将第三联转送公司员工所属部门主管核查,将第二联转送考勤部门核对考勤记录,如有不符应立即通知其所属部门部长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报保卫部门备案。4非值班人员临时因公需要出入公司时,应在保安室填写本公司员工出入证一式三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