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一、总则(一)编制目的做好预防和处置因台风(含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以下简称台风)、洪涝带来的各种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杭州市防台风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修订萧山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萧山区范围内台风、洪涝灾害的预防及重大汛情的应急处置。(四)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汛防台抗灾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防台抗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镇街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防汛防台抗灾工作的责任主体。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及时预报台风移动路径、重大汛情和影响范围,认真分析台风汛情可能带来的危害,合理预排预泄,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