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矿厂治安保卫管理制度汇编 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一、保卫科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卫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治安防范工作中的漏洞及其它不安定因素。二、认真做好记录,定期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全面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保卫科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违反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的按中条山集团公司职工奖惩条例和矿有关规定报矿相关部门考核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忽视安全保卫工作,致使单位内部治安秩序混乱,经常发生违法犯罪活动的;(二)没有定期召开治安工作会议(厂每季一次、队段每月一次)和法制教育(厂每年一次、队段每月一次);(三)治安防范措施不落实,造成物资、设备、矿山产品被盗的;(四)发现重大治安隐患不及时报告,内部单位能够消除的治安隐患不及时消除的;(五)对发生的案件和治安事故隐瞒不报的;(六)单位内部职工违法的;(七)不配合保卫人员履行职责或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内保队员职责(一)执勤队员必须统一着装,保持警容严整,做到文明执勤、 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