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认证和业务范围项目名称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认证法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实施主体工业和信息化部受理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承担业务范围1. 甲级: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经批准专业的各种规模的下列业务:(1) 电信工程专业:有线传输、无线传输、电话交换、移动通信、卫星通信、数据通信、通信电源、综合布线、通信管道工程;(2) 通信铁塔(含基础)专业。2. 乙级: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经批准专业的下列业务:(1) 电信工程专业:工程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省内有线传输、无线传输、电话交换、移动通信、卫星通信、数据通信、通信电源等专业工程;1万平方米以下建筑物的综合布线工程;通信管道工程。(2) 通信铁塔专业:塔高80米以下的通信铁塔(含基础)工程。3. 丙级: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工程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本地网有线传输、无线传输、电话交换、移动通信、卫星通信、数据通信、通信电源工程;5000平方米以下建筑物的综合布线工程;48孔以下通信管道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