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主体:(一)法定行政机关机关 都江堰市人事局(都江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执法职责:都江堰市人事局是主管人事人才工作和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的市政府工作部门。都江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都江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挂靠市人事局,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 1、 负责人才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人才交流服务的行为; 2、 负责事业单位登记和年检,依法查处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的行为; 3、负责公务员监督,受理公务员申诉控告; 4、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监督管理; 5、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的监督管理; 6、负责国(境)外人才机构和组织进入我市人才市场的准入; 7、负责人事争议仲裁办事机构的监督管理。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都江堰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执法职责:负责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的监督管理。 (三)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受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