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杆支护质量控制与监督管理规定一、指导思想以锚杆支护理论为指导,不断完善锚杆支护监测手段,实施锚杆支护动态设计。加强支护材料、现场施工的质量管理,建立符合各矿实际的锚杆支护工程质量控制与监督管理规定。二、制度目标实施锚杆支护施工质量控制和监督闭合管理,促进各矿锚杆支护质量的不断提高,使锚杆支护施工符合规程要求。坚持“支护质量谁施工谁负责,谁监控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三、组织领导集团公司成立锚杆支护质量控制与监督管理规定领导小组:组 长:朱开成副组长:王 燚 杜志明成 员:生产发展部 安全监察部人员加强对集团公司锚杆支护质量控制与监督管理规定的检查监督与领导工作。各矿必须相应成立锚杆支护质量控制与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和管理。各矿要明确技术管理中心为锚杆支护监测管理小组,技术管理中心设专人对全矿锚杆支护工作进行监测管理和技术指导。1、领导小组责任界定(1)矿长对锚杆支护管理负总责。(2)生产矿长对锚杆支护施工管理负总责。(3)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对不同地质条件下锚网喷、锚网梁索支护参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