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概 况1.1项目背景湖南省长沙市第一医院为改扩建的综合性医院。每天门诊、病房手术室、治疗室、各类检验室、病理解剖室、放射室、洗衣房、太平间、锅炉房等处排出相应数量医疗、生活及粪便的污水。依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上污水应予集中处理达到污水一级排放标准(2006年污水排放标准)。一般医院污水由来自住院部、门诊室、实(化)验室、食堂、浴室、卫生间、试剂室、洗衣房等场所排放的污水组成。医院污水中含有一些特殊的污染物,如药物、消毒剂、诊断用剂、洗涤剂,以及大量病原性微生物、寄生虫卵及各种病毒,如蛔虫卵、肝炎病毒、结核菌和痢疾菌等。该污水是一种低浓度污水,水质与一般生活污水类似,其中除含有有机的和无机的污染物,如各种药物、消毒剂、手术遗弃物等污染物,还含有大量病菌、病毒和寄生虫,成份较为复杂。与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相比,它具有水量小,污染力强的特点。该废水如未经处理而直接排入水体,必然会污染水源,传播疾病。会对周围水域及土壤等造成较严重的污染,从而危害人们的日常生活。根据长沙市第一医院污水处理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