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阳山县行政许可事项标准 办 事 指 南 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 年 6 月 目 录 1.县管权限内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 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办事指南 1 2.县管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办事指南 6 3.县管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办事指南 12 4.县管权限内公共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竞争性配置方案核准办事指南 17 5.县管权限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事指南 22 1 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物价局 )行政许可标准 (事项编码 :74625542140100001000) 县管权限内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
2、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 范围的核准办事指南 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物价局 ) 2016-11-24 发布 2016-11-24 实施 一、受理范围 1.具备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的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申请条件的企业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13 号)第七条的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 ) 分社经营范 围不得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二、设立依据 1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6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条; 7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第八条; 8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五条; 9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 十二条; 10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五条; 11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 三、实施机关 本行政许可办理机关为: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物价局 )。 权责划分(省)
4、无 权责划分(市) 无 权责划分(区) 2 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立项的项目的招标范围、组织形式和方式核准。 四、办理条件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一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条 ;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第八条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五条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二条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五条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5、标法办法第十六条 ; 必要条件 1. 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1) 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许可: 1)申请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2)需进行立项的项目已通过立项。 2. 不予办理的情形: 1)无 五、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 A4 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县管权限内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 /套) 复印件 份数(份 /套) 纸质 招标基本情况表 加盖公章。 1
6、0 纸质 申请核准项目方式和范围的请示 加盖公章。 1 0 纸质 项目审批文件或者核准文件 原件。 1 0 纸质 六、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 1 受理时限 1 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说明 自接到申请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法定办理时限 20 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 定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承诺办理时限 3 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
7、时限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办理收费 不收费 。 3 八、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取号。申请人在排队叫号机取得办理顺序号。 2.申请。申请人按顺序号到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出具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审查。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5.告知结果及取证。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本事项网
8、上办理流程如下: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 信息登记。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确认阅读协议,开通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账户。 2.申请。申请人根据办事需求在网上办事大厅找到相应事项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化材料提交确认;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 3.受理。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 1 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电子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1 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 阅、打印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9、不予受理通知书;需要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才正式受理的,部门收到纸质材料并与网上材料核对无误后,出具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 4.审查。部门受理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5.取证。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九、办理地址 1.窗口办理地址 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交通指引 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物价局 )窗口 0763-7806002 工作日 1.公交:乘坐 2 路公交车至 行政服务中心站下,右转走约 10 米进入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右行 50米到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服务窗口。
10、2.网上办理网址 http:/ 十、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和审批进程查询。 电话查询: 服务中心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展改革股:阳山县行政办公大楼 7 楼 B 区05 室。 网上咨询: http:/ 网上查询: http:/ 4 2.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 电话: 0763-7801222(阳山县韩愈路 28 号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办公室); 0763-12345( 12345 投诉热线) 网址: http:/ 3.申请人对本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1)清远市阳山县人民政
11、府(法制局), 阳山县行政小区 4 路,电话 0763-7896233; 行政诉讼(视管辖权而定):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 33 号, 0763-5810905或 5814630。 图 1 县管权限内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 范围的核准窗口办理流程图 5 图 2 县管权限内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网上办理流程图 6 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物价局 )行政许可标准 (事项编码 :74625542140100002000) 县管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核
12、准办事指南 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物价局 ) 2016-11-24 发布 2016-11-24 实施 一、受理范围 1.具备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县权限内项目申请条件的企业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符合 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按照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12 号),适用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外商投资合伙、外商并购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及再投资项目等。 ) 分社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二、设立依据 1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 2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2014 年本)
13、的通知国发 201453 号; 3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2015 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 2015 年第22 号 ; 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 理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 2014 年国家发改委令第 20 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2014 年本)的通知粤府 2015 3 号; 6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备案的指导意见粤发改投资函 2015 376 号; 三、实施机关 本行政许可办理机关为: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物价局 )。 权责划分(省) 无 权责划分(市) 无 权责划分(区
14、) 1)属于 核准目录第一至十一项所列的外商投资项目,按照核准目录第一至十一项的规定核准。 2)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省级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具体划分地方各级政府的核准权限。由省级政府核准的项目,核准权限不得下放。 7 四、办理条件 设立依据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 2014 53 号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2015 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 2015 年第 22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 理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 2014 年国家发改委令
15、第 20 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2014 年本)的通知粤府 20153 号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备案的指导意见粤发改投资函 2015 376 号 ; 必要条件 3. 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1) 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许可: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规定; 2)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准入标准; 3)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4)实行核准制的外商投资项目的范围为: (a)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 3亿美元及以上鼓励类项目
16、,总投资(含增资) 5000 万美元及以上限制类(不含房地产)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 (b)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中的房地产项目和总投资(含增资) 5000 万美元以下的其他限制类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 3 亿美元以下鼓励类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 (c)前两项规定之外的属于核准目录第一至十一项所列的外商投资项目,按照核准目录第一至十一项的规定核准; (d)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省级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具体划分地方各级政府的核准权限。由省级政府核准的项目,核准权限不得下放。 5)对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7、 6)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外债管理; 7)不影响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 4. 不予办理的情形: 1)无 五、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 A4 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件清晰、大小与原件 相符。 县管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 /套) 复印件 份数(份 /套) 纸质 /电子版 项目单位提出申请 加盖公章。 1 0 纸质 提供项目申请报告(由具备符合相关规定的工程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 原件。 1 0 纸质 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
18、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验原件收复 印件。 0 1 纸质 投资意向书,增资、 原件。 1 0 纸质 8 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原件。 1 0 纸质 环境保护部门的审查意见 验原件收复印件。 0 1 纸质 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验原件收复印件。 0 1 纸质 需征地的应出具国土部门意见(使用林地的,要有林业部门的初审意见 ,矿山要有开采证) ,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 验原件收复印件。 0 1 纸质 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验原件收复印件 1 份。 0 1 纸质 提供节能评估、审查及咨询评估论证方面的文件其它材料 原件。 1 0 纸
19、质 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原件,重大项目需提供。 1 0 纸质 六、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 1 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 2 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说明 自接到申请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法定办理时限 20 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项目核准机关自受理项目核准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如 20 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核准决定的,由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延长10 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项目申报单位。前款规定的核准期限,委托咨询评估和进行专家评议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承诺办理时限 5 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 自受理之 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核准,如需商请主管部门意见的,增加 7 个工作日。 七、办理收费 不收费 。 八、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取号。申请人在排队叫号机取得办理顺序号。 2.申请。申请人按顺序号到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出具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审查。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 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5.告知结果及取证。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