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开展权力制衡工作的几点做法结合贯彻落实“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反腐倡廉建设新要求,高台县于去年开展了以加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监督制约,强化权力相互制衡为主要内容的权力制衡试点工作。今年,在总结试点经验成果的基础上,集中半年左右的时间,分权力清理、分权制权、编制职权目录及运行流程图、扩大权力公开、健全配套制度等五个重点阶段,在全县各乡镇和28个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权力相对集中的单位集中推进权力制衡工作,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流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取得了初步成效。一、 主要做法1、 全面清理权力,彻底摸清权力底数。对权力进行分解配置、健全监督制约各项制度之前,按照“应清理事项尽清理”的原则,以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定方案”等为依据,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对单位行政职权进行了全面清理,彻底摸清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权力底数。在权力清理过程中,将各项行政职权分为行政执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财务处置权、组织人事权、其他权力等5大类、22小类。在此基础上,各单位根据单位职能、科室职能、岗位职责、班子分工等情况,明确每一项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