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国际广场E座4楼办公区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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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高新国际广场 E 座 4 楼 办公区域 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 比 选 文 件 (比选方案) 成都高新区生物产业发展局编制 2019 年 1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邀请 . 1 第二章 供应商比选须知 . 3 第三章 资格证明文件 . 16 第四章 服务和商务要求 . 17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 19 1 第一 章 比选邀请 一、比选项目 : 高新国际广场 E 座 4 楼 办公区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19-001 三、 资金来源: 预算资金 19 万元人民币 四、项目内容: 拟聘请第三方公司对我局租赁区域内进行日常保洁和 区域维护 等物业管理服务,报价不超过 14元

2、/月平方米,全年约 19 万元。 五、供应商须具备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 比选 活 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采购人根据 比选 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 六 、 公示挂网 及 比选文件领取时间: 2019 年 1 月 31日 2 月 13 日 , 地点 : 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 18 号高新国际广场 A 座 5 楼 507 。 七 、供应商领取比选文件时

3、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1、 供应商代表领取比选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 ; 2、 领取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请自带 U 盘拷取电子文档。 八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9 年 2 月 13 日前 。 响应文件必须在比选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内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七 、 比选时间: 2019 年 2 月 14 日 八、比选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8 号高新国际广场 A 座 5 楼 507。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成都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 生物产业发展局 联系人: 陈 老师 地 址: 成都市天

4、府大道北段 18 号 联系电话: 028-85321405 3 第二章 供应商比选须知 比选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 要求 1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1、本采购项目的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 19万元; 2、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比选为无效比选。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比选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比选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3

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 业采购 是( ) 否( ) 4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 且 在有效期内,失信行为未受到行政处理或司法惩处的供应商,将在实际报价得分的

6、基础上扣除 5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5 评审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并形成相应会议纪要,评审结果等将在 成都高新区 生物产业发展局 相应 网站 上 公布。 6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 陈 老师 联系电话: 028-85321405 4 7 比选 评审 、结果 工作咨询 联系人: 陈 老师 联系电话: 028-85321405 8 中选 通知书 领取 比选 结果 公告 在生物产业发展局 相应 网站公布 后,请中选 供应商 在两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方领取 中选

7、 通书。 联系人: 陈 老师 联系电话: 028-85321405 地址:天府大道北段 18号 A座 5楼 成都高新区生物产业发展局 9 供应商询问、质疑 比选 文件、 比选 过程、 比选 结果由采购单位负责答复。 联系人: 陈 老师 联系电话: 028-85321405 地址:天府大道北段 18号 A座 5楼 成都高新区生物产业发展局。 注:供应商询问、质疑不得超出 比选 文件、 比选 过程、比选 结果的范围。 10 供应商投诉 投 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2.1 适用范围 2.1.1 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本比选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 2.1.2 本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在采购人。

8、2.2 定义 2.2.1“采购人 ”系指 成都高新 技术 产业 开发区 生物产业发展局 。本次比选采购项目活动的组织方。 2.2.2“供应商 ”系指领 取 比选文件的,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5 2.2.3 本比选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 2.3 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2.3.1 符合比选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3.2 向成都高新区生物产业发展局领取了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 。 2.4 确定邀请参加比选的供应商数量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为邀请参加比选的供应商。 2.5 比选采购费用 无论比选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比选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2.6

9、 响应文件 2.6.1 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就有关比选采购活动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所附或引用的外文资料,应翻译成中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印章)、护照除外。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 本项目响应文件中全部以人民币作为报价,其 他货币的报价均视为无效响应。 2.6.2 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比选文件制作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用于比选小组资格审查与比选小组比选。 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 资格性响应文件 , 详见第三章。 (二) 技术、服务响应材料 , 详

10、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三) 报价单 , 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2.6.3 比选 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比选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6.4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日起 90 天。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则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 2.6.5 响

11、应文件编制、签署 响应文件分为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响应文件副本可用正本的影印件代替,响应文件必须胶装成册,不得用活页夹等代替。响应文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响应文件、 比选 项目名称、 比选 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 供应商应当按照比 选文件的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签署、盖章( 1、比选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所在页按要求加盖了公章或复印件为多页但至少有一页按要求加盖了公章的,视为满足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要求; 2、比选文 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的,系指原件的影印件),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

12、或打印并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 盖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公章。 所有要求 加 盖公章的地方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法定名称)公 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比选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8 响应文件中表格、顺序等格式(如: “注 ”等)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制作的,视为其未完全响应比选文件要求,比选小组在响应文件规范性方面根据情况进行扣分,但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2.6.6 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和标注 响应文件应按比选文件制作

13、。应密封包装和标注。 密封包装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 比选 项目名称、 比选 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响应文件。 采购 单位拒绝接收未按比选文件要求进行包装、密封、标注的响应文件。 2.6.7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应于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方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7 知识产权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 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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