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根据中央纪委关于转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纪发201116号)和省纪委关于印发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纪发20114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一)2011年底前,在全省统一建立的“红河州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网址:)”,集中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在州政府门户网站上明显位置设立“XXX(单位名称)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以下简称信息公开共享专栏),链接到省建统一平台。(二)州、县市二级政府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环境明显优化。州、县市行业主管部门按要求建立信用档案,不良行为信息公开基本达到全覆盖。(三)初步实现与省平台对接的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互认共享。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