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问题与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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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云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本文在介绍云南集体林权改革概况的基础上,对云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这些问题具体包括林权抵押贷款问题、林业保险问题、林权流转问题、历史遗留问题等。在具体分析的基础上,对如何完善云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开题报告 关键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问题;原因;对策 一 云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概况 云南省耕地面积小、林地面积大,是全国第二大重点林区。据统计,全省林地总面积达 3.71 亿亩,林农人均集体林地 8 亩以上,相当于人均耕地面积的近 5倍。半个多世纪以来,由于林业产权不明晰、责权不统一、林农经营主体地位没确立、林农权

2、益未能得到很好落实等系列原因,导致林农耕山育林积极性不高,造林难、护林难、防火难、科技兴林难等问题一直困扰着我省林业发展,林业长期处于 “ 大资源、小产业、穷林农 ” 状态。 为发展林区经济、解放林业生产力,云南省委、省政府于 2005年着手考察调研、 2006 年试点改革、 2007 年在全省全面推开。经过三年多的改革发展,云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卓越的成效,其主体改革任务基本完成,除迪庆州因特殊情况,经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小组同意推迟完成主体改革时间外,其他 15 个州市落实山区农民对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主体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截止 2009 年底,全省集体林地确权率、宗地发证率、均

3、山到户率分别达到 98.8、 95和 81.9%,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 457.6亿元。此外,配套改革也正逐步展开,先后出台了关于林地林木流转管理、林权抵押贷款、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 ,林地管理条例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森林保险等办法也正在研究制定中。林权抵押贷款已初见成效,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逐步落实,纳入国家林业局第 3批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的 15 个县(市)和省级 4 个县(市)的改革试点工作已于 2009年 11 月启动,各种林农护林组织和林业专业合作社、协会发展迅速。 二 云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1)林权抵押贷款问题 林权抵押贷款可以有效缓解林业发展资金

4、不足的难题,稳步提高林业经营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促进林农增收和林业增效。云南省委、省政府在推进 改革之初就大力推行林权抵押贷款业务,云南农信社、金融办等相关单位也及时出台了林权抵押贷款相关管理办法。但由于林业生产周期长、经营风险大,加之,风险转移机制不健全,导致各银行对发放贷款的积极性不高,而且已发放的贷款也必须满足其相当苛刻的条件用以减少风险。从而导致我省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存在进展缓慢、服务对象覆盖范围窄 、金融机构积极性低、推动难度大等问题。 其具体原因主要是: 风险大,金融机构开展抵押贷款面临灾害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处置风险等多种风险,而相应的林业保险、林业担保等风险转移机制

5、不健全; 农村金融机构少,林农贷款难度大; 抵押贷款利率高,林农负担大; 抵押范围窄,贷款期限短; 评估体系不健全,贷款专业人才缺乏。 ( 2)林业保险问题 林木在其漫长的生产周期中,既容易受到火、水、风、雪、旱、病虫害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又容易遭受滥砍滥伐、偷盗、毁林开荒等人为因素的破坏,可以说,林业发展天然对保险有巨大的潜在需求。在国外,林业保险是政府部门支持和保护林业的一种有效手段,可以增强林业的快速恢复能力,有效促使林业获得金融支持和林权流转,促进林业健康有序发展。但由于我省林农投保意识弱、林保公司 经营效益差等原因,林业保险得发展进程十分缓慢。在实地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虽然许多林农都认为

6、在林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应该开展林业保险,但他们对林业保险的知识根本就不了解,更不用说让其购买保险了。 作文 出现这一问题的具体原因主要有: 费率高,林农投保意识弱; 林业经营风险大、赔付率高,保险公司经营效益差、积极性低; 我国林业保险种类少,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健全; 林业保险管理难度大、理赔复杂,在广大林区缺乏从事保险方面的专业人才。 ( 3)林权流转问题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写道: “ 造林要成为 一种正规的经济,就比种庄稼需要更大的面积。因为面积小就不可能合理的采伐森林,难以利用副产品,森林保护就更加困难。但是,林木生产过程需要很长的时间,它超出私人经营的计划范围,有时甚至超出人的寿命周期

7、 因此,没有别的收入,不拥有大片森林地带的人,就不能经营正规化的林业 ” 。从上述论述中,可以知道林业经营必须开展规模化生产。对云南来说,只有建立了健全的林权流转制度,促进林业规模经营,才可能实现林业的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 但从实地调查的情况来看,目前云南省林地流转面积小,且已流转林权的主要方式是流转给集体和 个人、流转给企业的相对较少,流转规范的比例低,产生以上问题的具体原因主要有: 林权分散。改革后各地呈现出集体经营林地少、农户分散经营多的特点,单户林农可流转面积小,流转难度大; 林业管理基础差,配套政策滞后; 龙头企业少,森林资产评估体系不健全; 合作组织进程缓慢,流转机制不健全。 简历

8、大全 ( 4)生态问题 现行生态补偿资金的补偿对象主要为公益林,且标准仅为 5 元 /亩 ?年,和经营商品林比较起来其收入相对低、限制相对更多,因而在广大农村地区许多经营者并不愿意自己的林地被划入公益林。尤其是林改过后 ,商品林的经济效益日益显现。加之,许多公益林都是成片被划入,而不是落实到具体农户的山头地块,从而导致许多补偿落不到相应农户手里,因而许多民众对公益林管护缺乏积极性。 现行的公益林管理模式不合理,生态公益林为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共同所有,而管护则仅由护林员来开展执行,造成公益林管护主体错位,使其成为一些不法分子偷盗林木的首要目标。加之,现行的法律法规缺乏相对权威的公益林管理条例,在许

9、多地方都没有统一的公益林管理办法,对生态公益林的经营主要采用封山护林这一种方式,将公益林管护简单化,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综 合效益的发挥。 ( 5)历史遗留问题 我省林权制度经历了多个阶段的变革发展,由于当时的经济条件限制和政策不到位,不可避免的会出现许多工作环节疏漏,导致在这次改革前仍然存在许多山林面积不准、界限不清、图表不一、山证不符、资料缺失或不全等现象。加之 思想汇报 ,不同年代的林权证现在都仍在使用,十分混乱,为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全面健康推行留下了许多隐患。 云南与缅甸、老挝、越南接壤,边境线长达 4060公里,边境和省区交界地方情况复杂,矛盾突出,且较多历史渊远,有些甚至可能

10、溯及到 几代人,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我省开展林权确认和发证工作相对困难。此外,移民搬迁地区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开展调处工作难度大,工作进展缓慢。 三 完善云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对策建议 ( 1)创新林业融资体制 优化贷款环境。进一步明晰产权,及时出台配套政策,加强评估体系建设,完善配套服务;适当下放审批权限、简化贷款程序、科学调整利率、适度扩大贷款抵押范围、合理延长贷款期限、积极创新金融品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创新融资模式。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加强银企合作、银银合作、农农合作,充分调动各相关 主体的积极性,积极创新林权抵押贷款和担保方式。 合理控制风险。加强抵押贷款审查,定期对贷款人经营状况

11、、抵押物进行检查,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及时采取措施;在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办理林权转让、承包、再抵押,林业管理部门也不得发放采伐许可证;森林公安、林木资源保护管理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抵押林的监督指导;在贷款逾期时,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协助金融机构处置贷款抵押物,确保抵押物能够变现,降低信贷风险。 简历大全 ( 2)建立健全林业保险体系 提高保险意识,增加积极性。加大保 险知识普及力度,加强保险意识教育,建立健全林业保险补偿机制,对投保费用给予适当补贴,对开展林业保险的机构实施税收优惠政策。 提高保险技术,创新投保方式。及时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创新保险险种,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12、制定合理的赔付率、费率和投保范围;加强各主体之间的合作,大力支持不同保险机构进军森林保险领域,鼓励林农开展互保、发展合作社等方式减少经营风险。 成立专业机构,开展政策性林业保险。及时成立专业的政策性林业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并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降低投保负担。 ( 3)合理推进集体林权 流转 完善林权流转机制。及时完善和出台流转方面的法规,努力提高相关经营主体的法律认知水平;积极构建全省林权信息平台,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广泛收集信息;加大流转中心建设力度,降低收费标准,积极发展林业合作组织,大力引进和发展林业龙头企业。 加强林权评估机构建设。及时在各县(市)成立林权评估机构,完善评估技术,制定

13、详细、科学的评估物参数表,明确评估技术规程,提高评估质量;在财政容许的情况下,适当减免评估机构税费,积极补贴林农的评估费用,减轻评估机构和林农负担。 规范林权流转管理。建 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运用多种手段加强林地市场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林权流转现况,防止在流转过程中发生滥砍滥伐、公益林性质改变、林地用途改变及国有资产流失等现象,抑制过度炒卖林地的行为,保护林权主体的合法权益。 ( 4)稳定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改革公益林管护机制。以云南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为指导,积极出台各地区地方性的公益林管理办法,充分明确公益林相关主体的权、责、利;科学划定公益林,开展公益林管理技术培训,努力实现由给 “ 鱼 ”

14、 到给 “ 渔 ” 的转变;创新管护方法,在不影响其生态功能的情况下,积极研究制定公益 林林下资源培育开发技术体系、经营模式和相关管理办法,合理提高森林资源利用率,拓宽林农增收渠道,提高林农管护公益林的积极性。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扩大补偿范围,在财政容许的情况下对生态效益突出的商品林也给予适当补偿;适当提高补偿标准,创新补偿方式,拓宽资金来源;加大资金监管,加强资金使用流向的监督管理,确保林业经营实体将这部分资金真正用于生态林建设。 ( 5)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在稳定的前提下,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按照 “ 尊重历史,实事求是 ” 原则,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创新纠纷调解机制,尊重历史 事实,注

15、重原始依据,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争取多数群众的赞成和拥护。在具体工作中注意调处方法,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和老党员、老干部的作用,引导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纠纷。此外,妥善处理和解决好因林权纠纷而涉及的其它相关问题,争取将各类问题都彻底解决,不留尾巴,不留死角,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简历大全 ( 6)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充实工作机构力量。继续坚持 “ 五级书记 ” 抓林业改革发展,党政 “ 一把手 ” 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格局,层层落实责任,高位推动、强势推进。逐步加 大对林业改革发展的财政投入力度,并积极争取国家的支持;认真做好涉及林业政策制度的 “ 废、改

16、、立 ” 工作,使林业的体制机制适应当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产业发展的需要。落实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挂钩联系制度、联络员联席会议制度、林改督查制度和林改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林业改革发展列为问责制的重要内容之一,与绩效管理、干部任用考核、部门行风评议等挂钩,确保林业改革发展积极健康推进。 参考文献: 贾治邦 .集体林改是扩大内需应对危机的重要途径 J . 中国经 济周刊 ,2009,(10): 30-31. 宋逢明 .黄建兴等 .关于开展小额林权抵押贷款的政策建议 J .林业经济,2009,(4): 3-4. 董世绫 .林改后完善林业投

17、融资体系的思考 J 江西林业科技 ,2008,(3):64-65. 江机生,缪光平 .关于妥善解决集体林权流转历史遗留问题的思考 J .林业经济, 2009,(4): 47-49. 郑宇,董微熙 .贵州省瓮安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践 J贵州林业科技,2010( 2): 55-60. 王珺,张蕾等 .关于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的建议 J林业经济, 2009, (4):28-29. 吕孝侠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地流转初步研究 J林业经济问题,2009,(2): 81-84. 夏云万 .集体林林权制度改革后实现林农增收并维护生态文明的思考 J林业调查规划, 2009,(4): 93-94. 徐晋涛 我国集体林区林区制度改革模式和绩效分析 J林业经济 ,2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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