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初中防流控辍工作整改方案根据河源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对清远等市实施防辍重点管理的通知,我县2009-2011年初中三年保留率和平均辍学率分别为89.19%、4.06%,均低于省规定的94%和2%以内目标,被列为2011-2012年河源市义务教育阶段防辍重点县。为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提高我县义务教育阶段特别是初中三年保留率,把年辍学率控制在省规定目标内,制定本方案。一、基本情况东源县现有初中30所,其中完全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在校学生22974人。从2008年起,我县将初中防流控辍工作作为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成果,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工作的意见(粤教育基20084号)和河源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提高“初中三年级保留率”巩固提升“普九”水平与质量的意见(河教20088号)精神,制定了东源县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防流控辍”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初中三年保留率专项考评的决定,认真落实教育部门的防流控辍责任,建立了以教育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机构,落实教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