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规范为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法、末成年人保护法、学生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一、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应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多方配合、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各学校幼儿园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安全工作实行校(园)长负责制,分管副校长(副园长)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并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切实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网络。学校幼儿园都要配备安全工作联络员,并报教育局备案。安全工作联络员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变动的要及时补报。安全工作联络员要及时了解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情况,要迅速准确地传达上级和单位领导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要定期向分管领导和上级汇报安全工作情况。二、学校幼儿园应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出安全要求,建立完善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常规管理制度。在相应的地方将各种安全工作常规制度张贴上墙,明确工作职责。并对校内安全防范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加强管理,预防和消除教育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