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认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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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充分认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摘要:施工阶段是建设项目实体和功能实现的主要阶段。工程施工阶段搞好工程质量、抓紧工期、控制工程造价、按时拨付工程进度价款是合同履行的具体体现。为了加强工程合同的管理,搞好合同管理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对各方利益与义务的实现都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 施工合同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必须切实按照国家的基建程序办事。通过招标投标市场竞争,形成合理的工程造价,是建设单位择优选择施工企业的依据,这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招标工作的最后一步是谨慎地签订施工合同,作为各方签订的契约,合同在工程造价管理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它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对各方利益与

2、义务的实现都有重要的意义,因此要把严格按合同规定办事作为一项通用准则来执行。 经过招投标的建设工程,建设部在招标文件范本中规定,建设单位与中标的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 知书后,在约定的日期、时间、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双方签订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拨款和工程结算、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技术资料交付的时间、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建设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时,

3、应以中标价为基础确定工程承包价,但最终的工程造价则指按照合同各条款的约定,承包商 完成建造和保修任务后,对所有合格工程有权获得的全部工程款。最终的工程造价与中标价格一般不会相等。 一、建设工程合同类型与结算关系 1、建设工程合同一般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包括固定单价合同和固定总价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类。 ( 1)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工程的合同价格以总价的包干方式固定下来,一般适用于工期较短、工程量不大而且能够精确计算工程量、风险不大、技术简单的项目。 ( 2)固定单价合同,一般适用于正常施工工期,设计图纸深度能够满足施工要求,且施工过程中变 化和调整因素不大。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的约

4、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在调整。 ( 3)可调价格合同,严格意义上讲是指可以调整单价的合同。 2、在合同签订的时候一定要明确是什么类型的合同 合同形式可以比较灵活,但是要知道不同方式的合同会使定价有不同的结果,也会影响施工过程,进而影响到价格、影响业主和承包商的价格管理活动及效果。业主从买方立场上进行价格管理活动,首先是从低价发包的前提出发签定合同;其次是在施工活动中防止因工程变更 (含各方提 出的变更要求 )和工程索赔所引起的工程价格增量最少 (加强变更审查、索赔审查及两者定价审查和监督 )。承包商为竞争取胜而进行具有策略性的报价,中标后进行

5、合同谈判中力争得到优惠的合同价格和有利于未来调整和结算的合同内容。在施工中,承包商总是从盈利的前提出发,力争在合同价格的基础上通过索赔取得更多的收益。在结算时,承包商希望通过价格的调整和超合同工作量的补充计价取得收益。所以业主和承包商的共同管理活动,会导致最终的工程价格与合同价格产生很大差异。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候必须注意,不给后期管理带来麻烦。 ( 1)、 确定合同签订的类型 在选择合同类型时,一般情况下业主占有主动权,但业主也不能单纯考虑己方利益,应当综合考虑项目的各种因素、考虑承包人的承受能力,确定双方都能认可的合同类型。如:对于工程规模小、工期短、施工简单、设计成熟的建设项目,采用固定总

6、价承包合同;对工程施工技术成熟的项目选用技术标合理、商务标报价低的承包单位以降低造价;对承包内容单一、工程量难以确定的情况,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可调价格合同实际上是传统意义上的按时结算制度,通常使用在直接发包的工程上,一般情况的工程不宜采用可调价格合同 ,只有在无设计图纸或设计深度不够,建设内容不清、承发包双方对工程造价心中无底的情况下才采用。采用可调价格合同给工程造价管理带来很大的困难,由于可调价格合同是在确定了承包单位后才谈判施工方案和预算造价,承包方一般为获得超额利润提出高价的预算书,然后再根据情况慢慢回降造价,承发包双方的矛盾会很激烈。还有一些发布单位资金不到位,图纸不齐全,盲目急于开

7、工,不理智的采用了 “ 暂定 ” 造价的施工合同,边开工,边审查施工方案和预算造价,更有甚者连预算造价都没有,只在合同中确定一个优惠比例,这样给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在施工中确定材 料设备和施工方案费用带来非常大的难度,特别是在一些资金严重不到位的建设单位中,合同中又显失公平的规定不给承包单位利息,工期又特别紧,这样承包单位报送的投资费用必然大,给工程造价人员带来极大的困难,不利于控制工程造价。所以一般不主张采用可调价格合同。 ( 2)、规范合同用语 “ 甲供材料 ” 是指经合同双方协议,由甲方采购、付款、提货并送至乙方指定的仓库(或甲方仓库由乙方到库提货)、现场(或加工厂)的材料,称为 “ 甲供材

8、料 ” 。如果在签订材料供应合同中,常规是写 “ 材料送至现场 ” 。但是有些工程现场范 围极大,甲方只要送到工地围墙以内就理解为 “ 送至现场 ” 。这时对购买方极为不利,增加了二次搬运费的开支。规范严密的写法应为 “ 材料送达工程操作现场或乙方指定的位置。 ” 作为合同的签订,不应有模棱两可的语句,否则将会为最终的结算工作带来极大的隐患。 总之,不管采用何种合同形式,其中的风险范围、奖惩、结算调整范围等一定要写清楚,建设工程项目当事人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订立合同,科学合理的确定合同条款 。 二、合同是工程管理的有力手段,也是成本控制的法律依据 在工程组织中,要按照事前控 制、及时纠偏、充分

9、协商、公正合理的原则严密签订合同并严格履约管理。后续要随时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及时进行投资动态分析,不随意增加经费,确因工程实际需要增加投入的严格实行现场复核,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认可签证并进行报批,以防止成本失控。 加强施工合同和索赔的管理。一方面必须做好日常例会及处理技术问题、进度问题及其它重大问题等会议记录,为避免索赔提供依据;另一方面对于工程索赔应当加强主动控制,应当尽量将工作做在前面,尽量减少索赔、索赔事件的发生。在处理索赔时应仔细研究合同中每一条款的内容,分清双方的风险和责任,谨 慎处理索赔,凡不属于自己责任范围内的一律不得批准。建设工程项目当事人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履行合同,建设方

10、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和支付工程款。建筑企业承揽工程前要进行充分的工程项目风险评估,增强合同意识管理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项目参与人员必须充分理解和熟悉合同条款,一方面要利用合同条款随时解决工程造价方面的纠纷,另一方面要全面履约,以避免纠纷的发生。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确实是由设计或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各种费用或工期索赔,严格按照索赔程序进行管理,如果是属于施 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费用则坚决予以驳回。 三、结束语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加强工程质量、工期等的管理,防止因工程质量、工期问题造成拖欠工程款纠纷。各有关单位按照签订合同的职责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另外要注意加强合同管理,认真做好涉及合同价格调整依据的审核、签证等工作,保存好相关的资料,实现施工合同的顺利履行,完成施工任务,利于控制工程造价,保障承、发包双方的平等互利。 参考资料: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培训资料汇编 工程造价的计量与 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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