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民的政治生活(一)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1.我国的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3.人民民主的广泛性、真实性: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民主主体的广泛性。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4.人民民主专政的专政职能的表现:依法打击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及犯罪活动。5.在改革开放条件下人民民主专政的新的时代内容。(二)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1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2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性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3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三)政治生活的信念:崇尚民主与法制1关于政治生活的信念:崇尚民主与法制。2政治生活的内容: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活动;参加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关注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3中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