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公司发承包工程和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龙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承包工程和临时工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对发承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安全监督监护工作,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发承包和临时安装工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发承包和临时安装工之间的安全权利义务及安全管理,以及“先签订安装承包、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的原则。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成套安装发承包和临时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第四条 公司对劳务分包,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必须将承包安全监管工作列入本公司的重要议事日程,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第五条 公司应根据本规定建立合同工管理制度,规范用工合同的形式、内容、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各有关方应承担的责任。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第一条 安全生产是发承包和临时工安全管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工的资质进行审查。第二条 承包人的行政负责人是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