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台学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根据中央、省、市、县委及教育局党工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经学区党支部研究决定,全学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3月19日正式启动,6月底基本结束。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有计划、按步骤、高质量进行,按照中共康县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参学范围和总体要求(一)参学范围全学区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范围是:全乡所有学校。活动的对象是以学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为重点。党支部书记、学区校长是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中心小学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确保全体党员干部普遍受到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对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参加学习教育。(二)工作目标我学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目标: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与广大师生、家长的密切联系,进一步提升办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学区实际,我们确定“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教师队伍,提升办学质量,努力办人民满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