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路局加强控股合资铁路公司建设期财务监管的探索与思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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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关于铁路局加强控股合资铁路公司建设期财务监管的探索与思考 摘要: 关键词: 我国合资铁路的产生与发展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铁路发展的要求,不仅加快了我国铁路的建设速度,而且突破了传统的铁路建设和管理模式,对推动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如今,组建合资铁路公司已成为当前我国铁路建设和运营的一种重要模式。 一、我国合资铁路发展概况 2005 年,铁道部确定了政府主导、多元化投资、市场化运作的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总体思路, 2005 年 7 月,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铁路建设经营的实施意见,全面开放铁路建设,为其他资本进入铁路建设市场提供了有利的政策法规支

2、持和保障。 2006 年 6 月,铁道部又推出 “ 十一五 ” 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方案,明确提出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随着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我国合资铁路建设规模逐步扩大。 2005年底,全国共组建合资铁路公司 30多个,到 2009年,合资铁 路公司已累计达到 145个,投资规模 3万亿元。根据我国铁路发展趋势,今后,我国将继续加大投融资体制改革力度,扩大合资建路规模,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铁路建设,支持保险、信托等机构和民间资本对铁路建设的投资,构建多元投资主体共同建设铁路的格局。 二、目前铁道部、铁路局对合资铁路公司监管模式 合资铁路是由铁道部与地方政府、企业和其他投资单位共同出

3、资建设、经营的。根据国家投融资体制和建设体制改革的要求,铁道部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合资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和项目资本金制度,同时,铁道部出资的合 资铁路实行出资人代表制度。铁道部出资人代表制度是铁道部作为出资人,委托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有关铁路局等法人机构作为出资人代表,对合资铁路公司进行股权投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铁路局既是合资铁路的出资人代表,又受铁道部委托,对管内合资铁路公司进行行业归口管理。 铁道部作为出资人,主要履行以下原则性监管职责:确定出资人代表;建立出资人和出资人代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确定投资收益考核指标 ,收取投资回报;按有关规定对出资人代表请示报告的重大

4、事项和问题进行协调和决策等职责。铁路局作为出资人代表,主要 职责是:贯彻执行出资人有关决定,对所出资的合资铁路公司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维护出资人合法权益;对国有资本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并按规定上缴投资回报;协助出资人筹集、落实项目资金,组建合资铁路公司;按照规定向其投资的合资铁路公司推荐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建立健全推荐、请示报告、考核奖惩、日常监管、责任追究等有关管理制度;对履行职责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按规定向出资人请示报告,并按照出资人的决定和要求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等。 作文 从以上铁路局的出资人代表职责就可以看出,铁路局 在对控股合资铁路公司的监管中,发挥着非

5、常重要的作用。 三、合资铁路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合资铁路公司与投资主体间的产权关系未完全理顺 目前,合资铁路公司大多由铁道部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组建。铁道部授权相关铁路局为出资人代表,负责具体监管工作,地方政府组建专门的公司负责管理投资。由于各种原因,合资铁路公司与铁路局、地方股东之间的产权关系尚未理顺。 (二)资本金到位不足,特别是地方股东资本金严重滞后 由于资本金不能及时到位,从而导致公司提前举债,直接加大了项目资金和成 本负担,严重影响合资铁路的发展。在合资铁路公司的资本金中,由于目前铁路经营体制等因素的影响,地方股东出资的积极性不是很高,也有的项目地方股东在筹措资金过程中出现一系

6、列问题,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严重影响了项目进展,增加了建设成本,有些项目还一再调低资本金比例,为保证项目建设资金,公司只能加大债务性资金投入。由于铁路行业投资规模巨大,投资回收期长,提前举债或提高债务性资金比例将增大还本压力和利息负担,直接影响到合资铁路将来的生存和发展。 (三)合资铁路公司与铁路局缺乏沟通 开题报告 国家铁 路与合资铁路都是企业,自然要追逐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发生利益冲突时,也必然会维护本企业的利益。作为铁道部出资人代表,铁路局应站在全局的角度,主动、积极协调合资铁路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合资铁路公司也应积极配合,才能实现共赢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但是,由于管理体制、制度建设、意识

7、和认识等诸多方面的因素,铁路局与合资铁路公司之间缺乏沟通,还远远没有形成协调、统一、互利共赢的良性循环的局面,铁路局作为大股东的职能远未发挥。 (四)合资铁路未形成良好的筹融资机制 目前,我国铁路所有制形式结构的单一性造成铁路 建设过于依赖国家投资,铁路吸收国内外社会资本的功能差。而我国合资铁路项目中铁路股权一般占主导地位,铁路内部目前对利用资本市场融资的条件尚不具备,外部筹资基本为举债。受其制约和影响,合资公司同样存在融资方式单一、融资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所有这些都在极大程度上制约着合资项目的发展。 四、加强对控股合资铁路公司建设期财务监管的重要意义 当前,合资铁路公司中由铁路方控股的占绝大多

8、数,而合资铁路公司一般受控股股东的影响较大,换言之,铁道部通过法人治理模式对控股合资铁路公司的建设、运营施加着重大影响。目前 ,铁道部已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加强合资铁路公司的监管制度和措施,但由于客观条件的制约,目前尚没有一套系统、规范的制度,加之在合资项目建设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屡见不鲜,因此,如何加强合资项目建设期财务监管工作,保证大规模建设资金的安全,维护各方股东利益,保障建设资金需求,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项目投资成本 ,对确保项目按期完工,早日投产,早日服务地方经济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作文 (一) 铁路局加强对合资铁路公司财务监管,协助公司构建合法、规范的资金筹集及运作

9、体系,将有效减轻资金问题对 项目建设造成的影响。 项目建设期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是资金管理,而针对目前经济形势及合资项目建设中的现实问题,有效解决资金不足,特别是地方股东资本金不到位问题是当务之急。作为铁道部出资人代表,铁路局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优势,协助合资铁路公司完善筹融资机制,积极协调、督促地方股 东按计划出资,以保障项目资金需求。另外,路局也可以充分发挥大客户信誉优势,协助合资铁路公司筹集债务性资金。 铁路局加强财务监管,督促合资铁路公司强化融资管理,建立有效的融资机制,相对增强公司应对资金问 题的能力,可有效减少资金问题对项目造成的影响。 (二)铁路局加强对合资铁路公司财务监管, 督

10、促、协助合资铁路公司健全、完善的财务管理体制,可以有效节约投资,减少浪费。 基本建设项目一般投资较大,环节多,期限长,因而管理的有效性非常重要,也很容易在日常工作中得以体现,而财务管理又是基本建设管理核心环节。目前,大部分合资铁路公司组建相对较晚,制度建设、人员素养等方面还无法满足现实需求 ,制度建设过程中没有实际经验,只能照抄照搬,缺乏可操作性,有时还会出现具体事项无章可依的被动局面。另外,在人员构 成方面,由于合资铁路公司大都是新组建单位,缺少有经验的业务管理人员,很难有效控制工程项目支出。因此,铁路局可利用人力、管理经验等各方面的优势,协助合资铁路公司建立规范、有效的财务管理体制,同时,

11、也可以强化对其财务工作的检查和监督职能,有效控制项目成本,节约投资。 (三)铁路局加强对合资铁路公司财务监管,建立和完善资金监管机制,可以有效防范资金被挪用、侵占的风险,保护股东利益。 总结大全 对合资铁路公司建设资金的监管,是铁路局财务监管工作的核心内容。铁路局应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加强对合资铁路 公司的财务监管,确保建设资金真正用于项目建设,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五、铁路局加强对控股合资铁路公司财务监管的主要原则和依据 合资铁路公司是依据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组建的股份制企业,是实行自负盈亏和以经济效益为中心运作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但合资铁路又是我国铁路网的组成部分,其建设和运营必须服从路网体

12、系,换言之,合资铁路公司必须服从铁道部的行业归口管理。作为出资人代表,铁路局一方面要在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范围内,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履行好出资人义务,充分发挥好大股东的作用,维护 各方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履行好出资人代表的归口管理职能。在现行体制下,如何将这两方面结合好,充分发挥最大管理效应,是加强合资铁路建设期财务监管工作的基础和先决条件。 处于建设期的合资铁路公司,一般其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够完善和健全,特别是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班子的作用还没得到协调、有效的发挥,而恰恰建设期设是资金大规模投入时期,是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关键时期,路局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和管理经验等各方

13、面优势,相关部门要主动加强财务监管工作,其间应主要把握好以下几方面原则: 开题报告 一是必须尊重和保障其他出资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合法利益。路局在行使各项财务监管职责过程中,在处理相关问题时,要尊重和保障其他方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二是必须坚持在公司治理结构框架内规范运作。在公司投资计划安排、筹集资金等各决策程序中,路局要严格按照既定程序履行股东权利,坚决避免把大股东的意见违规强加给其他出资者。路局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不得随意侵犯其他股东和公司利益等。实践证明,只有坚持规范运作的合资铁路公司才能发挥好体制、机制上的优势,才能建 设经营好合资

14、铁路。 三是必须依法履行好大股东的职责。目前,绝大多数合资铁路公司铁道部居于控股地位,而且控股程度比较高。铁路局要按照法定程序,正确履行铁道部出资人代表的职责,既不能缺位,也不能错位和越位。从建设期财务管理主要内容看,最主要的财务管理职责是确保及时、合理筹集资本金、保证资金安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节约投资,降低建设成本。作为大股东,路局相关部门要主动加强沟通和协调,处理好各股东之间的关系,确保建设资金及时到位,保障项目按期完工,同时,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责,保障各股东资本金及其他 资金安全,发挥最大效用。 开题报告 四是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各股东方的关系,坚持团结合作的原则。合资铁路发展离

15、不开其他股东方的大力支持。要想方设法提高其他股东的积极性,发挥其优势。只有尊重地方政府和其他出资方作为出资人的合法权益,统筹兼顾好各方利益,才有利于及时得到各股东资金、土地或实物出资支持,及时解决项目进展中的各类问题,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六、加强对控股合资铁路公司建设期财务管监管的主要内容和方式 铁道部有关制度、规定明确了铁路局作为出资人代表所应履行的基本财务监管职责。建设期 财务监管的主要内容有: 第一 、建立有效的财务监管机制。铁路局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财务监管机制,对铁路局履行财务监管职责的内容、方式进行明确,以保证监管行为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16、第二、明确财务监管的重点内容和监管方式。相应的财务监管机制建立后,只是为具体的监管行为合法化提供了平台,将具体的财务监管行为落到实处,还需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责任部门。铁路局应结合具体情况,围绕建设资金和建设成本这两大要素,对监管的具体内容、部门和具体方式进行明确。 第三、落实责任部门,建立考核机制。铁路局应建立相应的考核指标机制,一旦发生问题,如果属于监管不到位、未及时发现问题或未及时采取措施而造成一定后果的,应分清责任,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进行处罚,以督促财务监管机制的有效实施。 第四、建立重大事项逐级报告制度。在实施财务监管过程中或通过其他途径发现重大问题或无法及时判明性质问题时,应按

17、规定立即向相关部门领导反映情况,不应随意处置,避免产生其他后果。 第五、要建立对合资铁路公司及部门、人员进行处罚的制度。在进行财务监管过程中,如发现合资铁路 公司部门、人员存在故意损害股东、公司权益的行为,要依据制度提请公司或相关部门对公司或责任者进行考核、处罚,以有效解决铁路局能查不能管的尴尬处境。 铁路局要充分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协助合资铁路公司认真落实各股东资本金来源,特别是对制约项目进展的征地拆迁资金,铁路局要加强监督和协调,杜绝挪用其他股东资金垫付征地拆迁费用等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权益,铁 简历大全 路局应指导、监督合资铁路公司编制合理、合规的资金计划,杜绝虚报冒领,造成资金冗余浪费或资金不足导致影响项目进展。在资金使用过程中 ,铁路局应监督合资铁路公司债务性资金使用的合理、合法性,坚决杜绝用公司举债的方式垫付股东应到位的资本金而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另外,铁路局应实时监督合资铁路公司资金使用情况,防止资金被非法占用或流失。在监管工作中,铁路局也应充分重视项目建设成本的归集情况,要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审计,杜绝虚验、虚列成本现象,维护股东和公司权益。 随着铁路建设管理的进一步规范,合资铁路公司的管理也正逐步向规范化迈进,但是,如何加强建设期合资铁路公司财务监管仍需要进一步和深层次的探究,以充分发挥铁路局的职能和优势,促进铁 路合资建设项目稳步、健康地发展。 总结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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