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摘要:本文针对加强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中暴露出来的常见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了解决对策和措施,从而加强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确保建设目标顺利实现。 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建筑施工中的合同在建筑施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是缔约双方明确法律关系和一切权利与责任关系的基础,是业主和承包商在实施合同中的一切活动的主要依据。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 (质量、投资、工期 )的重要手段。 1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合同签订阶段常见的问题 1)合同主体不当。主体不当包括合同当事人主体不合格和主体不对等两
2、种情况,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的合同当事人。如果不具备这两种能力的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就构成合同主体不当,另外还要防止一个误区,就是这个人虽然具备以上这两种能力,但他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构成合同主体不当;主体不对等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法人而另一方为自然人,他们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都无法对等,同样构成合同主体不当。 2)合同用词不准确。就是合同中的关键条款表述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体现协议双方的真实意图,而这种体现要求合同条款必须明晰。所以说,合同讲究咬
3、文嚼字。 3)合同条款不完整。也就是说不全面,有缺陷、有漏洞。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好多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不懂得签订合同应先小人后君子的诀窍。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找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4)只有从合同没有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如建筑工程中承包合同等。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的分包、转包合同以及质保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无效合同,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5)违反合同。凡违反法律法规而签订的合同均为无效合同 。目前不少建筑企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签订的合同,其实质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1.2 合
4、同履约阶段常见的问题 1)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损失。合同变更包括内容变更和主体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得到履行以达到合同目的的实现。作为承包方要维护自身的利益,更要重视合同的及时变更。 2)应当发出去的书函,没有发出。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函,是 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但这一点往往遭到忽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资料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3)应当起诉的而过了诉讼时效。建筑行业被拖欠工程
5、款的情况相当严重,有些拖欠没有诉诸法律,但当起诉时才发现已经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只能放弃债权主张,也就放弃了胜诉权。 4)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合同法赋予了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但大多数施工企业不会行使。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可以行使抗辩权停工,但 担心单方面停工要承担违约责任。结果客观上造成垫资施工,发包方的欠款数额越来越大,问题更难解决。 5)应当重视证据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相符的、有盖章和签名的、有明确内容、未超过期限的。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只是废纸一张。 2 建筑企业合同
6、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2.1 历史根源 20 世纪 80 年代初期,建筑业进入开放改革,由计划经济逐步转向市场经济,出现了市场竞争。施工合同也逐步的登上历史舞台,担起了它 的使命,但由于处在起步阶段,当时的合同很不规范,也没有规范文本,合同内容过于简单,不全面,不少企业汲取不少教训,也为此教了学费。与 80年代初期相比,现在建筑企业的施工合同管理要完善得多,但三十多年计划经济体制的残余影响,至今在合同与合同管理上仍然存在本文所列的问题。 2.2 认识根源 目前有不少建筑业从业人员对市场与合同以及合同与合同管理两种关系缺乏认识。首先,对市场与合同的关系缺乏认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是一种相互
7、依存的关系。一方面,市场的运作需要合同。也就是说,市场是靠合同来动作的,市场主体 各方都是靠合同去履行其权利和义务的。另一方面,合同的成立必须以市场为前提。没有市场就谈不上什么合同,合同是市场的产物,是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可有些业内人士不了解市场与合同的内在本质的必然联系。只想去市场承揽工程,却不知道去签订合同或者草率签订,结果遇上纠纷就束手无策,任人解割。其次,对合同与合同管理的关系缺乏认识。这两者也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合同管理是对合同的洽谈、草签、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解除等全过程的管理。合同的产生是合同管理的前期工作。有了合同不去管理,等于放弃权利,合同也就成了摆设,成了一纸 空文
8、。同样,没有合同也就谈不上合同管理,离开了合同,合同管理也就成了空中楼阁,管理水平再高也是白忙活。而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单位和人员也很多,结果为自己的无知买单。 2.3 法律根源 合同法滞后导致我们的法律意识滞后。我国最早的经济合同法于 1981 年 12 月才出台,以后又陆续出台了涉外经济合同法及技术合同法,但这三本法典均跟不上经济发展的步伐,不少新的合同问题在法律上是空白的。可以说,在前十年的市场经济进程中,我们所处的法律环境是不完善的。正因为如此,我们不少业内人事的法律意识更加 滞后,不注重合同与合同法的关系,订立与履行合同往往离开合同法,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怎么签就怎么签,缺乏依法订立与履
9、行的意识,导致本文开头所列的诸多问题,最后为此买单。到头来才明白,任何离开合同法律所签订的合同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 解决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1)领导重视,是合同得以有效管理的前提。如果企业负责人不注重合同管理,下面的员工再怎么努力 ,工作也做不好。相反地,领导重视了,他肯在合同管理上投资,例如,出资培训员工的业务,外聘法律顾问;出台考核 机制,将合同管理与员工的工作绩效挂钩等等,只要做到企业上下思想高度统一,合同管理也就成功一半了。 2)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是保证合同得以有效管理的基础。那么如何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a把好合同管理人
10、员入口关。在本企业内部选择责任心强、业务精、年纪轻的人从事该项工作,如本企业没有合适人选,可以从社会上聘请,把好合同管理人员入口关。 b做好在职培训工作。任何知识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合同管理也不例外,合同管理人员也需要不断学习、培训,以适应纷繁复杂的市场经济,来解决新的问题。 c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职责,不但有利于增强他们的工作责任心,而且可以促进他们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建立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网络体系,是保证合同得以有效管理的根本保障。企业合同管理网络体系包括 :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组织网络是指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合同管理机构,使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管理
11、的每一个层次。一个大型建筑施工企业总部应设有合同管理专职部门,分公司设立兼职部门,项目经理部应设有专职岗位。内部如没有法律工作部门的,还应外聘法律顾问,负责法律咨询、合同评审、履约监 督和组织仲裁和诉讼等工作,确保企业利益不受侵犯。制度网络是指企业要在合同管理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建立切实可行的制度,特别对合同的制作、审核、审批、签订、履行、评估等环节的流程设计及权限设计都要有明确的规定。该体系的运作,可以通过定期检查来保证,也可以通过每一份合同执行后的评价来保证。要不断的根据合同管理的需要和市场的需要对企业合同管理网络体系进行调整,实行动态管理,才能得到不断完善和发展。 总结大全 4)积极参加 “ 重合同、守信用 ” 活动,是促进企业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在活动中一方面可以借鉴 “ 重 合同、守信用 ” 企业的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来提高自身的合同管理水平;另一方面也可以促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 5)大力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1999-0201),示范文本不仅文字规范而且内容全面。使用示范文本可以提醒我们没考虑到的地方或疏忽了的地方。 参考文献 : 郑雷 .浅析如何加强工程合同管理 J .山西建筑, 2009, 35(16):20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