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调解机制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以泰州海陵为例 摘要:根据江苏省、泰州市关于全面提升大调解机制建设的部署与要求,海陵区的大调解机制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继续发挥更大的维稳作用,大调解机制建设仍需从三个方面谋求新的突破:在履行职责上求突破;在调解实效上求突破;在队伍建设上求突破。 思想汇报 关键词:大调解机制;调解优先;化解矛盾 根据省、市关于全面提升大调解机制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泰州海陵区的大调解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基本情况 海陵区先后成立了 1 个区级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 9 个镇(街)调处服务中心。目前全区有村(居)调解工作室 125 个,专用办公
2、用房达 7500 平方米,专职调解员 67名,大调解工作专项经费年均达 30万元。两级调处中心既是区、镇(街)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也是本级调处矛盾纠纷的一线实战单位,承担对矛盾纠纷的接待受理、分流指派、协调调度和督办指 导,直接调处或与有关部门联合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等职能。该区分别在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派出所设立了工作室或联合调解室,在涉外务工、医疗卫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领域设立了专业调委会,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相互衔接。重点推进建设了矛盾纠纷排查、社会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三项机制,实行了区、镇(街)、村(居)三级定期搜集汇总矛盾纠纷排查情况
3、,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席会,每月组织一次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议,每月通报上报一次矛盾纠纷调处和社会风险评估报告,每月出一期大调解工作信息,形成司 法行政部门牵头,区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联动排查调处机制。 2010 年,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受理、调处矛盾纠纷 1224 件,调处成功 1200 件,调处率达 100%,调处成功率达 98.03%,其中,两级调处中心受理纠纷 569件,直接调处 562件,直接调处率达 98.75%,涉外务工调委会、医患纠纷调委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委会分别调结相关矛盾纠纷 27件、 15件、 113件,涉案金额 245.02万元,诉调对接调结
4、 29件,检调对接 5件,公调对接 414件,访调对接 26件,个人调解室调结 114件。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尤其是突发性矛盾纠纷、涉及民生矛盾纠纷的处置化解,实现了基层化、社会化、社区化,这就有效降低了民转刑、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率。 作文 二、主要做法 (一)集中组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攻坚活动 一是启动矛盾纠纷大排查工程。 2010 年以来,海陵区坚持条块结合、整体联动,构建了镇街(园区)包村(居)、村(居)包组(户)、部门包条线、单位包内部,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排查组织网络。要求镇街(园区)定期组织职能科室、村(居)以及基层单位开展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分析。区教育、卫生、经贸 、
5、商贸、建设(建管)、民政等系统主管部门定期组织本系统(行业)所属单位开展矛盾隐患排查分析,公安、司法、信访、安监等就本部门工作领域的不稳定因素,组织各职能科室及基层站所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形成了综治部门牵头,司法行政部门承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镇(街)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大排查机制。 2010 年以来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共组织各类矛盾纠纷大排查 368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隐患 429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稳重大问题的发生。二是开展领导干部大走访活动。 2010 年 5 月初,全区开展了为期 15 天的干部大走访工作,按照 “ 四必、两摸清、三到位 ” 的要求,坚持每户必进、人员必访、矛盾必
6、调、隐患必纠,摸清情况、摸清底数,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到位、重点人员管控到位、各类隐患整改到位,实现大走访活动的 “ 全覆盖 ” 。针对排查出的群体性、社会面、个体性等矛盾纠纷,认真梳理分类,分流落实化解,实现了 “ 责任部门、责任人、工作措施、完成时间 ” 的四落实。这次大走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及隐患 185 件,其中易激化矛盾纠纷 14 件,目前已化解 79 件,在调 106 件,确保无因矛盾激化引起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上访等事件。建立健全了干部大走访长效工作机制,制定机关干部每 周下访制度,大走访工作实现经常化、制度化,干部大走访成为排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隐患集中攻坚的新举措。 三是组织无矛盾纠
7、纷积案单位创建活动。2010 年初,按照 “ 抓源头、清积案、建机制、强基层 ” 的工作要求和排查摸底、集中化解、总结提升的工作步骤,在全区开展了 “ 无矛盾纠纷积案镇(街)、企业、村(居) ” 活动。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积案,制定调解预案,分片包干负责,对一般的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对积案纠纷、重大疑难复杂纠纷,机关领导亲自参与调解,组织力量集中化解,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好矛盾钝 化工作,引导当事人合理合法维权。自开展创建活动以来,共排查矛盾纠纷积案 103件,化解 79 件,如市政府惠民工程 老小区管道燃气建设工程,目前已经接近尾声。然而,在安装过程中,南园
8、197号楼与 199号楼之间纠纷不断,致使地下管道铺设工作被迫暂停近一年。 6 月 4 日,城中街道召开民主恳谈会,经过 3个多小时的恳谈,双方最终达成共识,完成了地下管道铺设工作,保证了工程进度,有力地发挥了基层调解组织 “ 第一道防线 ” 的作用。四是实施矛盾纠纷集中调处活动。着力开展 “ 世博 ” 矛盾纠纷专项排查活动,健全应急处置网络体系,建立重大维稳 情况信息专报制度,制定镇(街)调处中心每日排查报告制度,切实发挥江苏 “ 环沪护城河 ” 的积极作用。着力化解城建项目中的矛盾纠纷,先后在府前路北侧、扬桥口东北侧、藤坝街等 20 多个拆迁现场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站或 “ 个人调解工作室
9、” ,利用调解员人熟地熟的优势现场化解矛盾纠纷,近来各拆迁现场调解工作室共接待法律咨询 1200 多人次,协调解决矛盾纠纷 156 件,保证了城建项目的顺利推进。着力推进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召开动员部署会、在四个城中村先行试点,召开排查整治工作现场推进会,落实信息报送、走访排查、沟通衔接三项制度,全面 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切实维护了重点整治地区的和谐稳定。着力抓好校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健全校园调解组织网络,设立调解信息联络员,会同区综治办、公安海陵分局定期对辖区内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内部和周边矛盾纠纷隐患进行排查,及时介入校园安全事故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确保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 态。 (二)大
10、力实施大调解机制建设提升工程 2010 年,该区以开展 “ 大调解机制建设提升年 ” 活动为契机,以四个增强为重点,在完善运行体制和工作机制上创新思路,谋求突破。一是区、镇(街)两级调处中心的主 导作用进一步增强。重点完善 “ 三调对接 ” 、专业调解、排查分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考核评价 “ 五项机制 ” 。通过理顺关系,促进联动,做到组织分工明确、工作职责明确、机制运转顺畅,真正成为大调解职能的承担者。二是基层大调解实践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增强。依托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在公安交警队、劳动安全部门建成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创新大调解实践,丰富大调解内容,做亮大调解品牌。三是专职调解员
11、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增强。积极试行村(居)调解员专职化制度。率先在 15 个城中村配备了专职调解员,并逐步在全区推广,建立一支村(居 )专职调解员队伍,配强做实一线调解力量。四是绩效考核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进一步完善了调解绩效考核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权重,健全奖惩激励措施,组织优秀人民调解员、优秀调解卷宗评选评比活动,形成重实绩、重实效的工作导向,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和人民调解的公信力。 (三)积极开展 “ 双促双助 ” 专项活动 总结大全 “ 双促双助 ” 专项活动是 2010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围绕 “ 促转型、促升级,助发展、助稳定 ” 的要求,海陵区坚持组建一支队伍,
12、构建三大平台,深化六项服务,健全八项制度,即组 建一支高素质的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构建政府门户网站 “ 法律服务 ” 栏目互动平台、法企共建互通平台、司法行政窗口服务平台;在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四新产业(新能源、新材料、新电子、新装备)、一区三园(海陵工业园区、台商工业园、城北物流园、农业科技园)、企业维权、社会维稳六项工作上优化服务能力与水平;健全律师代理特殊案件报告制度、涉企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企业法制文化建设规范等八项规范制度。活动开展以来取得了切实成效,共发放法律宣传资料 1325 份,解答法律咨询 218 件,提出法律建议 173件,企业调解组织增加到 98个, 化解涉企矛盾纠纷
13、67件,实施法企共建项目 31 个;江苏海信律师事务所为长宏钢材物流中心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规范内部管理、劳动用工、合同审查,有效化解项目引进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矛盾纠纷。江苏君谊律师事务所为中盛光电提供常年跟踪服务,实行驻企现场集中处理涉企法律事务,满足了企业发展的需求。江苏碧泓律师事务所与会宾楼等一批企业党支部结为党建共建单位 ,规范企业员工手册,帮助企业建立规范的用工制度。区矛盾调处服务中心为涉外企业码也公司积极排查化解矛盾, 2009 年底 25 名外派劳务人员被该公司派遣到新加坡卡塔尔 工程有限公司工作。 2010 年 4 月初,被卡塔尔警方遣送回国。他们找到公司要求赔偿,经沟
14、通协调,该起事件得到妥善解决,公司正常的经营秩序也得到了恢复。这次专项活动为企业快速发展、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支持。 思想汇报 三、几点建议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海陵区的大调解机制建设需要从三个方面谋求新的突破,为推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在履行职责上求突破 着力构建矛盾纠纷三大平台,使两级调处中心真正成为大调解职能的承担者。构建社会舆情分析研判平台。进一 步强化跨地区、跨领域联防联调工作的协调机制,定期交流、研判纠纷信息,建立纠纷预警制度和通报制度。积极构建矛盾纠纷调处平台。着力推动专业调委会、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建立矛盾纠纷网上预警、接案、受案、反馈系统,
15、构建矛盾纠纷三级信息管理平台。构建调解工作协调管理平台。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考核考评办法,进一步理顺调处中心管理机制。 (二)在调解实效上求突破 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实行重大矛盾纠纷领导接案包案,形成分工负责、权责明晰的责任体系。要积极上争,强化预算,落实调处经费,实 行 “ 以奖代补 ” ,由区、镇(街)两级财政按照调处成功案例数对全区专职调解员进行调解经费直补,提升调解实效。要充分发挥典型带动力量,组织优秀人民调解员、优秀调解卷宗评选评比活动,加强宣传引导,形成重实绩、重实效的工作导向,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的公信力。 总结大全 (三)在队伍建设上求突破 要配强做实一线调
16、解力量,加快形成社会定位比较明晰、独立履行调解职责的专职调解员队伍。深入推进调解队伍的专职化发展。将善于做群众工作、有政策法律知识、业务专长和协调组织能力的同志充实到调解队伍中。深入推进调解 队伍的专业化发展。做好调解员的培训教育,增加培训机会,扩大培训范围,拓宽培训领域。聘请首席调解员、法官、律师等专业人士讲课,宣传听证评价、心理安抚等新型调解方法,加强对潜在矛盾纠纷的预警能力、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重大矛盾纠纷的管控能力、突发矛盾纠纷的应急处置能力等四种能力建设。深入推进调解队伍的社会化发展。在高校学生、社会组织、专项工作成员单位中,大力发展各类志愿者,充分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参与矛盾调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志愿者在社会管理中的特殊作用,切实打牢社会管理创新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