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及体系建设 摘要: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的背景下,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企业社会责任披露的现实意义显得尤为重要。但是目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总体水平较低,因此文章探讨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现状及当前存在的问题,然后探求各因素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最后从政府、企业、社会公众三个方面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影响因素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也开始关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问题,但是我国对企业社 会责任信息披露问题的关注比较晚,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
2、践上,我国的相关研究都比较欠缺,因此目前我国企业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上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在阅读 2007 至2009 三年来上证所食品饮料行业 102 份年报后,笔者发现我国企业积极主动全面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意识还很单薄,仅有一家企业有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但近年来,随着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逐渐重视起来,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情况略有好转。本文总结了目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现状及问题,并对提高我国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提出政策建议。 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 (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规范 虽然近年来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受到社会各界日益关注,但是无论是理论成果还是实务经
3、验都有所欠缺。涉及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对较少,从立法角度看,我国的起步较晚,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我们仅能从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公司法、证券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零散的找到关于要求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义务的内容,并且基本上只是要求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或是保护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我们可以看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和政府的压力,而目前我国关于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法律法规内容相对笼统,缺乏社会责任披露的规范标准,反应的社会责任内容也比较狭隘,对企业所承担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及披露要求涉及也很少,这就导致了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可操作性大大降低。
4、2006 年深交所出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率先将社会责任引入上市公司,标志着从立法角度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做出进一步规定,该指引包括股东和债权人、职工、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也包括 环境保护和社会公益活动,明确规定了企业必须承担社会责任并且披露社会责任信息,这为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提供了相当重要的参考依据。 2008 年 1 月 4 日,国资委发布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要求中央企业必须对利益相关者和环境负责,但这仅仅是对央企提出的要求。 虽然,我国企业进行社会责任披露的法律环境尚不成熟,但是总体来看,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立法在近年来还是有了长足的进
5、步。所以为了让企业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过程中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制定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准则成为了必须尽快解决的一大问题 。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内容 目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仍然包含在财务报告体系当中,并且采取自愿的方式对外报告,这样无疑为信息使用者带来了难度,也不利于政府的监管。披露内容具有较强的随意性,同一企业不同年份的财务报告关于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在内容和形式上变化皆比较大,这对政府建立标准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体系提出了要求。从财务报告中可以看出,近年来企业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有微弱的增长趋势,但是以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形式对社会责任信息进行独立披露的企业仍然较少,
6、在调查的34家 公司, 102个样本数据中,仅有两份独立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报告。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存在问题 (一)相关社会责任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相应准则规范 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从法律上看,是属于义务范畴,然而当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披露还属于自愿披露的阶段,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国家和政府的压力,而目前我国关于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法律法规内容相对笼统,仅仅出台了一些指导性的法律法规,缺乏社会责任披露的规范标准,反映的社会责任内容也比较狭隘,因此企业执行起来有一定的难 度,也给具体实施造成了障碍。同时也由于缺乏一定的准则规范,大部分企业不会主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或者
7、即使有一些企业披露了相关信息也无法去准确衡量其信息质量,信息使用者可能会对其真实性产生质疑,从而影响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效果。因此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薄的阶段,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就显得更加重要。 (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薄 长期以来的会计目标使得企业旨在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这导致了企业片面的追求企业的经济价值而忽视了社会价值的体现,当前我国企业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淡薄,近几年来,我国的安全生产和 食品安全问题频发,“ 地沟油 ” 、 “ 三聚氰胺 ” 等事件的发生从根本上讲是在于广大企业没有充分意识到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重要性,我国企业对社会责任视而不见的态度势必会对我国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产生极其负面
8、的影响。因此,应当让企业及其利益相关者充分意识到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加企业对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程度。 (三)我国大型企业未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具有较大示范效应的大型企业应当成为信息披露的先锋,然而,就样本数据来看,我国的大型企业虽然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做了有意义 的尝试,但是和国外的大型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相比仍然存在着不小的差距,示范带头作用并不理想。可喜的是, 2008年 1月 4日,国资委发布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要求中央企业必须对利益相关者和环境负责,相信这一政策的出台会对央企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三、改善我国企业
9、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政策建议 2008 年 1 月 4 日,国资委发布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要求中央企业必须对利益相关者和环境负责,不能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这一政策的 出台会对央企的社会责任披露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社会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重视程度也日益增强,虽然目前我国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还存在法律法规不健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意识淡薄等多种问题,但是目前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根据上述分析和实证研究结果,本文从政府、企业、社会公众三个方面提出以下建议,期望推动我国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更好更快发展。 第一,政府应当逐步制定和建立健全相关法律
10、法规。目前我国虽然有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公司法、证券法、劳动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到一些有关社会责任的内容,但并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没有法律强制性的要求,企业往往不能主动去承担社会责任以及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因此,我国政府应当抓紧对企业披露社会责任方面的立法工作,形成一套完整的立法体系,切实保障员工、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只有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使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更加规范。 第二,企业应当提高履行社会责任及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意识。这里也包括了提高利益相关者要求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意识。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不论是 对企业自身
11、还是对外部投资者都是有用的,企业所具有的社会意识直接关系到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质量的高低。目前,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仍然处于自愿性的阶段,因此,这要求企业以及其利益相关者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意识。企业应当对自己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建立健全社会责任履行的监督机制,不仅关注企业的经济效益,也要关注其社会效益。这有利于企业提高自身竞争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因此,我国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应当认真履行和披露社会责任,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带动整个社会的责任感。 第三,开展社会责任审计工作。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监管薄弱是影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权威性的重要因素,社会责任
12、信息披露在我国属于新生事物,暂无严格的规范可循,内容上的不完整和形式上的不规范导致了信息使用者对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产生质疑。因此社会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就显得尤为重要,社会责任审计被认为是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有效工具,实施社会审计工作将使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走向正规化和规范化。政府应当率先组织开展这一工作而企业内部也可以进行社会责任审计,利益相关者和社会公众积极监督。我们应当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借鉴 国外已有的经验,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责任审计模式,这样也有利于我国关于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法律法规的制定。 参考文献: 1、李正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J.特区经济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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