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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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泊头市 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厅字 2016 42 号 ) 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 实施方案 (水建管函 2016449 号 )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冀办字 2017 6号 ) 中共沧州市委办公室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 (沧办字 2017 22号 ) 精神 ,进一步深化我市 河湖 管理体制机制 改革 , 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 落实 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为指导 ,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

2、个全面”战略布局,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遵循“ 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 ” 的治水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面建立和实行 河长制 ,构建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 河湖 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 河湖 健康生命、实现 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 2 - (一) 坚持绿色发展,严守生态红线。 把加强 河湖 管理保护摆到建设经济强市 、美丽 泊头 的重要位置,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依法治河管河,强化规划约束、红线管理,保护优先,科学开发,促进 河湖 及水库休 养生息,实现人水和谐。 (二

3、) 坚持党政领导,推进社会共治。 把全面实行河长制作为全市 各级党委政府创新水治理体系的重要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形成河长主抓、部门联动、上下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 坚持问题导向,实施精细管理。 把解决河道行洪不畅 、河渠坑塘功能弱化 、 河湖 生态脆弱 、水体污染等突出问题作为 河湖 治理的重要内容,针对不同区域、不同 河湖 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统筹城 镇与乡村,统筹水域与岸线,一河一策、一地一策,精准发力,靶向治理 。 (四) 坚持严格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把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

4、作为推进河长制落实的重要抓手,建立监督、考核和问责制度,实行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年度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压实河长责任,促进工作落实。 三、实施范围 (一)河长制管理全覆盖。 按照“一河一长、一地一长”的- 3 - 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全流域包干的 管理体系,确保每条河渠 、 每个坑塘 责任 到 人 ,实现全覆盖、无遗漏。市委、 市人大、 市 政府 、市政协 领导分别担任主要河流市 级河长,乡镇 、 街道 、 开发区及 村 级 领导班 子成员分别担任辖区内河流 、坑塘 及沟渠等各层级河长。 (二)境内河 流 全覆盖。 实行河长制管理的 河 流 包括 : 南运河、滏阳新河、滏东

5、排河、连接河、老盐河、清凉江、南排河、黑龙港河、清南连接渠、江江河、 洚 河、韩屯干渠、一至 八号干渠、土河、白河、亭子河、大鲁道干渠、 正 港公路北沟、战备沟、冯庄引水渠、隔碱沟、尹庄干渠、 104国道东沟等河流 及干渠 所在流域范围内的支流、 坑塘及沟渠 等。 四、工作目标 (一) 依据沧州市实行 河长制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 2017 年 6月 中旬 , 市、 乡 镇 分别 出台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 年 11 月 中旬 , 全面 建立 市 、乡、村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向社会公布河长名单,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 。 (二) 2017 年底 前 ,全 市 水环境质量得到初

6、步改善,地表水污染 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城镇地下饮用水水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2020 年 底前 , 破坏严重的河道堤防得到修复,淤积严重 、连通不畅 的主要河渠 、坑塘 完成清淤 、连通 整治, 全市 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污染严重水体 全部 消除,群众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4 - 持续提升,用水效率明显提高,水 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 , “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目标初步实现。 五、组织体系 (一)组织形式 全 市 实行 市 、乡、村三级河长负责制,分别设立“ 市 级河长”“乡级河长”和“村级河长”。村设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乡镇落实专管人员。 市 级 设立双总河长, 总河长 由市委 、市

7、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担任, 为便于各河长间 沟通协调, 增设 总河长 秘书长 , 由市委副书记担任。 在 全 市 30 条主要河渠 设立 市级河长,分别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负责同志担任。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城管 局 、市住建局 分别为每位 市 级河长配备 1名技术参谋 ,协助 市级河长全面掌握 河渠 现状以及水质和污染源等情况 。 设立“河 渠 警长” ,由市公安局班子成员担任。 乡级设立双总河长,由 乡镇、 街道 党政 主要 负责 同志 (开发区党政第一分管负责同志) 担任, 乡 镇 (街道、开发区) 、 村对辖区内各河流、 坑塘及沟渠分别设立河长, 河长由本级负责同志担

8、任。 市 级 设立科级河长制办公室, 增加机构编制和人员编制, 并配备相应 的 工作人员。 (二) 河长职责 - 5 - 市 级总河长对 全市 河渠 及坑塘 管理保护负总责 ,对全市河长制工作进行总督导、总调度。重点对 河 渠 及坑塘 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 道防洪安全、执法监管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 织协调、督导调度,及时研究解决河 渠 及 坑塘 管理重点难点问题。 市级河长负责指导、协调所分管河 渠 的保护管理工作,督导下级河长和有关责任部门履行职责。组织研究河 渠 水质现 状和水污染成因,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河 渠 及 坑塘污染问题,协调解决河渠 及

9、 坑塘 的重点难点问题,对河 渠 及坑塘管理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乡级、村级河长对分管的河 渠 、 坑塘等管理保护工作负领导责任。组织协调上下游、左右岸进行联防联控; 组织对超标排污、侵占河道、围垦 河 渠 、倾倒垃圾、 破坏堤防、 非法取土 、 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处置涉水突发问题; 落实上级河长交办的事项。 河长参谋单位 为 市 级河长的联系部门,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监 督和考核职能 。 负责收集河 渠 基础资料,制定河 渠 一河一策 和 年度工作计划,报送河 渠 工作开展信息 ; 开展日常巡查,协调解决 有关 问题并及时报告河长 ; 协助河长对下一级河长

10、工作进行考核。 (三)责任分工 - 6 - 实行河长对总河长负责、下级河长对上级河长负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的河长责任分工制。根据实行河长制工作需要,明确职责部门和分工。 市委 政法委负责制定“河 渠 警长”工作机制,协调、督导全市 各级 各有关 部门 打击破坏 堤防、侵占河道、非法取土、污染水体等破坏 水 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市委组织部负责将河长制考核结果作为市委对乡 (科) 级 党政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市委宣传部负责加 强河 渠 及坑塘 管理保护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市 编办负责落实 市 级河长制办公室机构设置、人员编制。 市委 督查室 、市 政府督查室负责对 乡

11、镇 (街道、开发区) 、村 实行河长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市发改局负责 积极 争取重要河 渠及坑塘 综合整治项目 的 国家投资和政策支持。 严把产业准入门槛,严控高污染、高耗水行业新增产能。 市 公安局负责组织开 展依法打击危害 河渠及坑塘 管理保护和危害水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依托建立的“河 渠 警长”工作机制,协助 市级河长做好 河渠及坑塘 保护 工作,加大对破坏 水 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 市 纪委 监察局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部门移交的 在 实行- 7 - 河长制和加强 河流 及 坑塘 管理保护中 , 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失职失责 人员进行问责、追责。 市 财政局负责安排

12、市 级河长制办公室的办公经费, 统筹落实河道 及坑塘 管理、治理、保护等相关资金。 市国土局负责加强河道岸线用途管制,推进河道 管理范围内的土地确权工作。 市 环保局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落 实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推进实施 泊头 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 河渠及坑塘 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机制并组织实施。 市城管局负责 协调 推进 城市污水收集与处理 、 黑臭水体和 生活垃圾处理等 综合治理 。 市 交通 运输 局负责协调处理交通设施与河道防洪安全有关事宜 , 监管交通运输污染防治。加强对辖区内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 并 配合相关部门对运输车辆非法倾倒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13、。 市水务局负责组织编制重要河流 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制定河道防洪排涝标准、河道清障方案, 加强河流水量调度和生态用水保障, 配合司法 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与 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建立依法管理河道 的 长效机制。 市农业局负责协调推进农业面源污染、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 工作 ; 负责推进生态公益林和水源涵养- 8 - 林建设,推进河道岸线绿化。 市委农 工 部 负责结合美丽乡村建设 , 加强农村垃圾及沟渠清理整治。 市 民政局 负责 推进农村公 益性公墓建设,加 强 宣传引导,推进丧葬方式改革,将河流 沿岸 坟茔逐步迁移 。 市审计局负责河 道 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市 安监

14、局负责 安全监管, 协助环保局 严防因安全生产事故污染河 渠 坑塘现象 的 发生。 市住建 局 负责规范、指导傍河村镇建设,改善人居生态环境;编 制城乡总体规划时,充分考虑河道岸线功能保护。 市 教育体育 局负责指导 、 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河 渠 及坑塘 保护管理 和安全 教育活动。 市卫计局负责灾后疫情防疫、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置工作。 市行政审批局根据承担的职责严格控制河湖岸线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审批。 市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市 水务局,负责 协调推进、督导 落实 市级河长确定的具体事项,组织制定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各级 各部门要确定一名科级干部具体负责,一名股级

15、干部为联络员, 名单 报市河长制办公室。 各 乡镇 、 街道 、 开发区 应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具体明确 本- 9 - 级相关部门职责与分工。 六 、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1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到 2020 年,全市 年用水总量为 1.2446 亿立方米 , 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 100%。 2全面提高用水效率。抓好工业节水 , 到 2020 年,铸造 、造纸、酿造、纺织 等高耗水行业用水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 85%以上;抓好城镇节水,到 20

16、20 年,全市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抓好农业节水,推进农田节水设施建设,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微灌、集雨节灌和喷灌技术,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 0.754,地下水 用水总量控制在 0.4772 亿立方米以内。 3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实施限制 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开展全市 入河排污口水质及水量现状调查,及时 更新 入河排污口管理数据库; 2017年底前,开展入河排污口优化和规范化建设,并封堵 全部 非法设置的入河排污口。 (二)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 10 - 1严格 河 湖 岸线水生态空间管控。

17、2018 年底 前 ,在已完成流域面积 20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划界竖桩的基础上,完成平原区流域面积大于 50 平方公里的河道 、 市级管理河道 、 城市规划区全部河道以及全 市主要闸、扬水站、橡胶坝管理 范围的划界竖桩工作 。 2 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2018年底前,完成 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 ; 完成 市 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规范保护区标志和标识,设置界碑、交通警示牌、宣传牌等 ; 实施水源地隔离,水源地综合整治工程。 2019年底前,对已划分保护区的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增加生态 隔离保护措施。 3严格河道 管理范围内活动监管。 进一步 开展打击河道取土 行动 , 集中整治非法挤占河道和非法取土行为,加大河道 的保护力度,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 河道、非法取土 , 恢复河道 水域的生态功能。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 1全面整治不达标 污染河流。 进一步 加大 污染河流综合整治力度。对 南运河、清凉江、老盐河、江江河 4 条主要 河流进行治理,确保 2020 年底 前 4 条主要河流及其相连通的河渠出入口断面水质达标。 自 2017 年起 ,每年向社会公布治理进展和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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