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贵德县 交通 运输 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一)行政 审批流程图 1.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审批 项目类型:行政审批 办理地点:贵德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期限: 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5 个工作日 承办部门:贵德县路政管理所 服务电话 : 0974-8553424 监督投诉电话: 0974-8553424 法定办结时限: 20日 承诺时限: 15 日 优化期限: 5 个工作日 2 申请人申请 2.铁轮、履带等机具及超限车辆上公路行驶(辖区内行驶的) 项目类型:行政审批 办理地点:贵
2、德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期限: 15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5 个工作日 承办部门:贵德县路政管理所 服务电话 : 0974-8553424 监督投诉电话: 0974-8553424 受 理 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承运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由代理人申请的,提供承运人授权委托书); 2、申请书(主要理由、货物名称、重量、货物运输的起讫点、拟经过的路线和运输时间); 3、外廓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 4、运输车辆的厂牌型号、整备质量、轴载质量、轮数、载货时总的外廓尺寸等有关资料; 5、行驶证复印件; 6、需要采取防护措施的,应当提供防护措施方案或者补偿方案。 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允许申请人当场
3、更正可以当场更改的错误。当场或 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工作 1.不属于许可 范畴的,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路政执法机构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 5 个工作日内退回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 路政许可事项若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告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审查 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 7 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现场核查 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路政执法机构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路政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
4、告,并举行听证 路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公路路政执法机构应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的权利;依法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 决定 依法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路政许可或不予路政许可的决定 作出不予路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作出准予路政许 可的书面决定 1.准予路政许可的应当: ( 1)在 10 日内制作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 ( 2)颁发路政管理许可证,签订路政管理合同。 2.不予许可的在 10 日内制作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3 申请人申请 3.提高建筑物与公路路肩边缘之间原地面标高 项目类型:行政审批
5、 办理地点:贵德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期限: 15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5 个工作日 承办部门:贵德县路政管理所 服务电话 : 0974-8553424 监督投诉电话: 0974-8553424 受 理 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 建设和施工单位的机构证明或者营业执照;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5、建设项目批准立项的文件; 6、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提交许可事项申请报告; 7、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 8、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技术评价单位的资质证明); 9、
6、施工保通及安全保障措施,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预 案,完工后对许可申请事项的日常维护措施; 10、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 11、涉及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可以当场更改的错误。当场或 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工作 1.不属于许可范畴的,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路政执法机构 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材料不齐全或者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 5 个工作日内退回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 路政许可事项若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告知
7、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和 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审查 两名以上工作人员 在 7 日内对申请 材料进行现场核查 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路政执法机构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路政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决定 依法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路政许可或不予路政许可的决定 路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公路路政执法机构应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依法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 作出不予路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作出准予路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1.准予路政许可的应当: ( 1)在 10 日内
8、制作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 ( 2)颁发路政管理许可证,签订路政管理合同。 2.不予许可的在 10 日内制作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4 4.占用、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线许可 项目类型:行政审批 办理地点:贵德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期限: 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5 个工作日 承办部门:贵德县路政管理所 服务电话 : 0974-8553424 监督投诉电话: 0974-8553424 法定办结时限: 20日 承诺时限: 15 日 优化期限: 5 个工作日 5 5.公路增设平面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项目类型:行政审批 办理地点:贵德 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期限: 20 个工作
9、日 承诺期限: 15 个工作日 承办部门:贵德县路政管理所 服务电话 : 0974-8553424 监督投诉电话: 0974-8553424 法定办结时限: 20日 承诺时限: 15 日 优化期限: 5 个工作日 6 6. 在公路用 地范围内、利用跨越公路设施设置、悬挂非公路标志 项目类型:行政审批 办理地点:贵德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期限: 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5 个工作日 承办部门:贵德县路政管理所 服务电话 : 0974-8553424 监督投诉电话: 0974-8553424 7 7.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车辆营运证 项目类型:行政审批 办理地点: 贵德县 运管所 法定期限:
10、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20 个工作日 承办部门: 贵德县运管所 服务电话 : 0974-8553242 监督投诉电话: 0974-8553242 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 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一次性书面通知申请人, 通过审定的或不予许可的, 转交经办人 修改后再次报送 同时处内备案 通知申报单 制发证书 位领取证书 向社会公开办理结果 投诉、举报 落实、反馈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 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运(安)科分
11、派 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 审核材料形式条件 内部公开申请人情况 分管所长复审 经办 人初审 作出许可或不许可决定的初步决定 申请人 (申请)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德县水陆运输管理所 09748553242 科长 审核 重大事项所长或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运(安)科审核材料实质条件 8 8.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车辆营运证 项目类型:行政审批 办理地点:贵德县运管所 法定期限: 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20 个工作日 承办部门:贵德县运管所 服务电话: 09748553242 监督投诉电话: 09748553242 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 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一次性书面通知申请人, 通过审定的或不
12、予许可的, 转交经办人 修改后再次报送 同时所内备案 通知申报单 制发 证书 位领取证书 向社会公开办理结果 投诉、举报 落实、反馈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驾驶人员符合下列条件: 1、 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 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 3、 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运(安)科分派 贵德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受理 审核材料形式条件 内部公开申请人情况 分管所长复审 经办人初审 作出许可或不许可决定的初步决定 申请人
13、(申请)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德县水陆运输管理所 09748553242 科长 审核 重大事项所长或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运(安)科审核材料实质 9 9.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审批 项目类型:行政审批 办理地点:贵德县运管所 法定期限: 15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5 个工作日 承办部门:贵德县运管所 服务电话: 09748553242 监督投诉电话: 09748553242 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 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一次性书面通知申 请人, 通过审定的或不予许可的, 转交经办人 修改后再次报送 同时所内备案 通知申报单 制发证书 位领取证书 向社会公开办理结 果 投诉、举报 落实、反馈 申请从
14、事客运站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客运站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的站级验收合格; (二)有与业务量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有相应的设备、设施 ,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及建设要求( JT/T200)的规定执行; (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车辆发车前例检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品查堵、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的制度。 运(安)科分派 贵德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受理 审核材料形式条件 内部公开申请人情况 分管所长复审 经办人初审 作出许可或不许可决定的初步决定 申请人 (申请) 监督部门及
15、电话 贵德县水陆运输管理所09748553242 科 长 审核 重大事项所长或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运(安)科审核材料实质 申请从事货运站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货运站房、生产调度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仓库、仓储库棚、场地和道路等设施,并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二)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消防、装卸、通讯、计量等设备; (三)有与其经营规模、经营类 别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0 10.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审批 项目类型:行政审批 办理地点:贵德县运管所 法定期限: 15 个工作日 承诺期
16、限: 15 个工作日 承办部门:贵德县运管所 服务电话: 0974-8553242 监督投诉电话: 0974-8553242 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 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一次性书面通 知申请人, 通过审定的或不予许可的, 转交经办人 修改后再次报送 同时所内备案 通知申报单 制发证书 位领取证书 向社会公开办 理结果 投诉、举报 落实、反馈 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 (二)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 (三)有健 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四)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维修驾培科分派 贵德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受理 审核材料形式条件 内部公开申请人情况 分管所长复审 经办人初审 作出许可或不许可决定的初步决定 申请人 (申请)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德县水陆运输管理所 09748553242 科长审核 重大事项所长或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维修驾培科实质审核